重庆规定科学实验应尽量减少动物痛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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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2:02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赵君辉 实习生赵可欣) 随意戏弄、虐待实验动物,增加被处置动物的痛苦,都将视作违规。昨日,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实验动物的福利有了法律保障。 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关爱实验动物,维护动物福利,不得戏弄、虐待实验动物。在符合科学原则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试验动物的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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