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法院建议刑法增加“欠薪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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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0:07 竞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晓清) 昨天,朝阳法院为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提出法院建议,呼吁刑法增加拖欠劳动报酬罪,加大对欠薪者的惩罚力度。 近几年,因农民工追索欠薪而诉讼至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统计,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2004年审结务工人员追索工资案件12462件,涉案标的额3.3亿元;2005年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5987件,涉案标的额6.19亿元。朝阳法
朝阳法院特别建议,专家学者和立法机关对恶意欠薪进行刑事立法调研,在适当时候是否可以考虑增加拖欠劳动报酬罪的刑法条文,以震慑恶意欠薪的用工主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法院主张强化农民工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即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加强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合法性的行政监督和服务措施。 法院还提出,有关部门是否可以考虑将建筑施工企业在以往施工项目中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数量和比例,也作为其施工资质的审核条件之一;更多地使用“劳动者”一词,逐渐淡化“农民工”一词的使用,促进人们在用工观念上平等对待这一劳动者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