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将动用警用直升机打击犯罪追捕逃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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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2:36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刘妍 通讯员李喆 盘潇燕) 今后只要全省各市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需要,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后,都可使用省厅警用直升机执行打击犯罪、追捕逃犯、维护治安、控制局面、疏导交通、抢险救灾等任务。这是记者昨日从佛山南海召开的全省警用航空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省公安厅2002年成立了警务飞行队,装备欧洲直升机公司生产的轻型直升机
近年来,全省警用直升机已参与和执行了反恐演练、大练兵汇报演练、抗洪抢险救灾演习、配合地面警力进行空中监控交通、缉毒、打击制贩假钞、假烟、追捕逃犯、监视犯人转移等飞行任务。2004年10月,省厅警务飞行队的2架直升机与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河南郑州市公安局各1架直升机组成的警用直升机方队参加了全国公安机关民警大练兵汇报演练,得到了中央、公安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同年12月,省公安厅警务飞行队协助经侦部门执行了代号为“海鹰行动”的打击制造假烟多警种联合行动,与广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水陆空三线同时出击,对造假船只进行合围,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打了个漂亮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