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将追查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5:54 新华网 | |||||||||
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11日电 (记者 任会斌)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为打击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内蒙古将追查2004年以来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等10个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 作为资源大区,内蒙古国土辽阔,矿产丰富。据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厅长白盾介绍,随着国家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国土资源的需求持续旺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日益处在
他介绍说,近期内蒙古将重点督查、整治2004年以来的土地出让、土地整理、矿业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评估、地质环境治理、划定矿区范围、核实储量、测绘、项目发包、以罚代法等10个方面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 此外,还将统一协调和组织督查国土资源、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拍卖师和测绘协会等部门自律的状况,并制定相关惩戒制度。目前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已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还公布了举报信箱和传真、电话。(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