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湖南严查党员干部干扰法院执行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8:33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赵文明 湖南省纪委、省委政法委最近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非法干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违纪问题。

  通知要求重点查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干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6类违纪案件:一是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滥用权力、非法干扰法院执行工作的行为。二是煽动或纵容本地、本单位人员以游行、静坐、冲击法院和执行现场、围攻执行人员等方式要挟法院依法执行的
行为。三是为了本地区或本部门利益,制定违反法律、法规,给法院执行设置障碍的规定或文件,或者对具体案件制发文(函),阻碍和限制法院依法执行的行为。四是利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规避法律,逃避执行债务而转移、隐匿甚至私分公有财产,或者搞假破产、假抵押而使债务悬空,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五是徇私舞弊、与当事人暗中勾结,或者严重失职,未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致使执行工作无法开展的行为。六是负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机关、单位和个人以所谓的“内部规定”为借口,明拖暗顶,给当事人通风报信,甚至串通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特别是法院异地执行时,对依法应予以司法拘留的人员拒绝依法办理、拒绝羁押及放纵犯罪等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行为。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