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九部门组织《国防教育法》执法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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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17:1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5日电(王东明 王学臣) 从15日起至6月初,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将联合中宣部、全国人大法工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军委法制局、国动委综合办、共青团中央等9部门,对全国各地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据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国防教育法》于2001年4月28日颁布实施。几年来,各地依据《国防教育法》,扎实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工作,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
这次执法检查,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和省军区系统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国防教育法》的执行和地方性国防教育法规的完善、落实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评选国防教育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国家9部门将组成2个执法检查组,分赴辽宁、吉林、北京、四川等12个省、市进行重点检查。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要求,未列入重点检查范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认真组织好自查,把自查过程变为依法推进法规落实的过程。 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国有27个省(市、自治区)下发了国防教育条例;近3000所党校开设了国防教育课,多数大专院校和高级中学开展了学生军训,13000多所中小校开展了少年军校活动;20多个省(区、市)创办了专门的国防教育报刊;统一开展了“爱中华、奔小康、强国防”“国防连着千万家”“爱我中华、心系国防”等系列活动,吸引了数亿群众参与和收听、收看。(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