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两名欠贷不还学生缺席宣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2:4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傅沙沙) 因拖欠银行助学贷款,中国石油大学的42名毕业生被告上法院。据昌平法院介绍,该案自立案起至今已半年,有37名学生通过不同方式偿还了贷款,但仍有5名学生既不还贷,也未到庭参加诉讼。昨天,昌平法院对霍某、季某2名学生进行了缺席宣判,判令其立即返还所拖欠的助学贷款。 被告霍某是吉林人,于1999年9月至2003年7月就读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
自去年12月28日建行起诉42名中国石油大学欠贷学生后,大部分学生接到传票,或从单位或从父母处借钱偿还了欠贷。霍某和季某却一直杳无音信,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两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故依法视为放弃答辩和质证权利。法院判令解除了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昌平支行与霍、季两人的助学借款合同,并判两名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息。如两人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据了解,昌平法院近日还将对另外3名欠贷不还的学生进行宣判。 -连线 家长不知被判令还款 昨晚,记者拨通了季某贷款时留下的家庭电话,接电话的是其父。他还不知道儿子已经被判令还款。他告诉记者,季某毕业后去了北非工作,工资每月刚2000元,只够维持生活。他表示近日才通过儿子当年的班主任得知被起诉一事,并立即筹集了8000元寄给了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