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原组织副部长涉嫌受贿56万元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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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杭州5月15日电(筱简) 因涉嫌受贿罪,浙江省绍兴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蒋永舟今天被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仅48岁的蒋永舟,从农家子弟一步一个脚印走到绍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的位置,却因一念之差走上了犯罪道路,2005年12月19日被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立案侦查。
据起诉书指控:1998年春节前至2005年中秋节前,被告人蒋永舟在担任新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新昌县委副书记和绍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期间,利用分管干部人事及组织等职务便利以及职务形成的影响,索取或非法收受浙江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某(另案处理)等15人所送的人民币、美金、港元等现金及银行卡、金条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6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