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在校大学生离婚案立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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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7:3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山佳记者殷学兵) 一对在校大学生草率结婚后,生活没有着落,成绩急剧下降,婚姻难以维系。第一次到法院起诉离婚不成后,昨天,女方再次将丈夫告到玄武区法院,要求尽快解除婚姻关系。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男女双方均为在校大学生的离婚案。 今年26岁的王秀兰是苏北人,现在南京某大学自动化控制系读大四。她诉称,2002
程志刚来自东北,比王秀兰大1岁。王秀兰说。新生聚会不久,程志刚经常借故找到王秀兰,不是约吃饭,就是邀请到舞厅跳舞。 时间一长,两人产生了感情。2003年,王秀兰、程志刚利用“五一”长假,一起外出游玩,期间发生了关系。回校后,两人干脆在外租房同居。 这年10月,刚上大二的王秀兰、程志刚,趁新《婚姻登记条例》刚实施,通过“熟人”关系,从学校开出户口证明,偷偷跑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可结婚一年后,各种矛盾就出现了。”王秀兰说,因为没有固定收入,家里给的生活费及自己平时打工挣来的钱,付了房租后,就所剩无几。 没有固定收入,又居无定所,直接影响到了这两人的学业。第二学年期末考试,程志刚有1门功课补考,王秀兰则补考2门,而且都是主修课。 生活、学习出现问题后,王秀兰、程志刚开始相互埋怨。去年初,读三年级的他们在一次争吵后,各自搬回学校,开始分居。此后虽在同一校园,却很少见面。 王秀兰说,两个月后,程志刚背着她,与校外一名大他5岁的女个体户同居,被她发觉堵在床上。在该女子的唆使下,程志刚当场将“不识相”的王秀兰打了一顿。 去年10月,进入四年级的王秀兰以感情破裂为由,将程志刚告上玄武区法院,要求离婚。后因程志刚苦苦哀求,王秀兰撤诉。王秀兰说,她撤诉后,程志刚却并没有悔改,仍继续与这名女个体户私通,还和一些女大学生有染。 不久前,王秀兰再次将程志刚告上玄武区法院,要求离婚。昨天,法院对该案立案审查时,分别找到了王秀兰、程志刚,向他们了解婚后情况。他俩都对法官表示,他们很后悔在校草率结婚。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