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办公厅官员:预算法拟对六方面进行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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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8:51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郑赫南) 5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二局局长吴高盛在“公共财政和预算审查监督国际研讨会”上透露,即将修改的《预算法》,将涉及预算分级、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地方政府能否发行债券、代表可否提出预算修正案、预算调整以及法律责任等6方面内容。 “我国财政预算分中央、省、市(州)、县、乡5级,但是农业税取消以后,乡级财
人代会期间审议预算案时,代表或者代表团对预算有不同意见能否提出修正案,以及修正案和政府预算案的关系等问题,吴高盛认为,都是《预算法》修改应予考虑的范围。 据悉,《预算法》修改已列入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