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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办公厅官员:预算法拟对六方面进行修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8:51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 郑赫南) 5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二局局长吴高盛在“公共财政和预算审查监督国际研讨会”上透露,即将修改的《预算法》,将涉及预算分级、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地方政府能否发行债券、代表可否提出预算修正案、预算调整以及法律责任等6方面内容。

  “我国财政预算分中央、省、市(州)、县、乡5级,但是农业税取消以后,乡级财
政收入锐减,这一问题应在《预算法》修改时重点考虑。”吴高盛说,“全部收入都要纳入预算”原则已经在理论界和实务界达成共识,但是“养老统筹”等收入是否需要纳入预算,尚待研究。此外,《预算法》规定收支平衡,不允许财政赤字,但是对地方政府能不能发行债券、发行债券的主体资格、程序等问题考虑不多,修改时也应涉及。

  人代会期间审议预算案时,代表或者代表团对预算有不同意见能否提出修正案,以及修正案和政府预算案的关系等问题,吴高盛认为,都是《预算法》修改应予考虑的范围。

  据悉,《预算法》修改已列入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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