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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涉黑团伙28人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0:36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以陈小佳为首的28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于前日在宝安区法院开庭审理,该团伙涉嫌多宗罪名。据了解,这是该区法院建院以来审理的最大宗涉黑团伙案,审理将持续一周,预计将于本周末宣判。

  检方指控称,2003年至今,被告人陈小佳纠集一伙社会无业人员,成立了以陈小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称霸一方为目的,该组织在深圳市宝安区公明
、光明两街道辖区及周边地区内从事赌博、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1宗罪:入股赌场

  据检方指控,2004年10月至2005年3月期间,被告人林志成、陈国冻、邓远强、吴观寿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在公明楼村小学附近、富豪花园附近和楼村大二工业区内开设赌场,以麻将牌赌筒子的方式进行抽水,每100元投注抽取5元。其间,参赌人员黄志辉将经营的店面、麦国财将经营的两家西饼屋分别折抵给陈国冻等人,参赌人员姚贵荣在赌场内赌输人民币28万元。

  陈小佳为保证其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来源,采用强行入干股(占两成)、提供非法保护的方式控制上述赌场。同时安排被告人麦植森等19人到上述赌场看场,并由林志成等人以每日每人数百元工资的方式支付给参与看场的被告人,获取大量非法利益。赌场经营期间,陈小佳及其团伙成员从赌场共获利数十万元。

  2宗罪:故意伤害

  2003年6月16日晚7时30分,陈小佳等人在龙盘花园附近看到一辆车,误认为是“湖北青”(与陈以往有过节)出现,陈指使叶成龙、付立友等人持枪追赶该车至松白公路公明交警队前的十字路口处,将陈明宣、李昌国打成重伤。

  2003年8月,因被害人李志锋拒交保护费,陈小佳即指使叶成龙等5人对李志锋实施报复。2003年8月9日10时许,叶成龙等人持两把来复枪、刀棍等来到李志锋经营的发廊,开枪将发廊玻璃击碎,并将周围群众3人打伤。

  3宗罪:敲诈勒索

  2005年5月24日15时许,蔡祥木带着3名疑犯(均在逃)来到康乐路一游戏机室,对老板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威胁,要求每月支付5万元的“保护费”,否则就叫游戏机室关门。

  2003年4月,陈小佳、叶成龙两次来到公明永春街的天然矿泉水店内,要求该店每月交2000元的保护费。遭拒绝后,叶纠集多人将经营者的一辆汽车砸坏。

  2004年12月,被告人曾凡驱强收保护费未果,扬言报复公明荔香苑酒店,该酒店被迫答应为曾等人长期免费开房。曾等人在2005年1月至7月间未支付费用在该酒店住宿133次。

  4宗罪:故意毁坏财物

  2003年4月,陈小佳为帮助“光头彪”(具体情况不详)霸占公明东江集团的废品收购权,指使叶成龙、李智勇等人来到松白公路塘尾路段,将梁兆文经营的废品站为东江集团拉废品的车拦截,用铁棍砸车,将车上一人打致轻伤。

  当年4月7日17时许,在“光头彪”及其手下的要求下,叶成龙、李智勇等人来到梁兆文位于马田收费站附近的废品收购站内,持械砸坏收费站内3辆车,导致梁兆文等两位车主共支付车辆维修费近7万元。事后,梁被迫放弃了东江集团废品收购业务。

  5宗罪:强迫交易

  2003年初以来,麦植森、麦灿辉等人在公明南庄村非法开设停车场,强迫公明营运建筑材料的车辆都到该停车场停放,采用收取高额停车费、强迫停车司机高价购买他们自制的停车卡、非法在停车场内出售劣质柴油等方式,获取大量非法利益。

  2004年11月,为了获取非法利润,曾凡驱、冯文齐等人向在公明经营的发廊、餐厅、美发城、足浴城施加威胁,要求这些店铺必须将毛巾、台布送到陈小佳、林志成等人在公明石南庄第二工业区开设的顺兴洗衣厂洗涤。上述店铺被迫从当年12月开始,将毛巾、台布送到顺兴洗衣厂洗涤,并支付高于洗涤市场正常价格的洗涤费。

  “黑”名单

  该组织以陈小佳为领导、组织者;叶成龙、付立友、冯文齐、李智勇、刘锋、曾凡驱、汤灶文、麦植森、蔡祥木、李文杰为骨干;梅玉彬、任飞龙、董黎明、张锋、汪乾、马心雨、周建军、陈帮超、李洋、杨光波、胡利华等为成员。

  ●陈小佳,别名陈浩明、陈小弟,绰号“阿佳”、“白粉佳”,1974年出生,宝安区人。被控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

  ●冯文齐,绰号“阿齐”,1975年出生,四川西充县人。被控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

  ●蔡祥木,绰号“阿木”,1981年出生,广东省电白县人。被控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等。蔡曾于2000年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宝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属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庭审实录

  三被告拒不认罪

  前日和昨日,在法庭上,“黑老大”陈小佳和他的两名马仔拒不承认检方指控的多项罪名。

  黑老大:14项指控只承认3项

  前日,在法庭上,今年32岁的“黑老大”陈小佳拒不认罪。当法官问他是否有绰号叫“白粉佳”时,他说:“不知道,我没听说过。”陈小佳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不属实,只承认了14项指控中的3项。说到涉案的另外27人,陈小佳称大都是自己的朋友,有一些人不认识,他从来没有指使他们做过犯罪的事。

  两骨干:很多指控都不是事实

  昨日,在法庭上,对被控参与赌场看场,冯文齐称,是“大麻成”(林志成)找他来,而“不是陈小佳指使”,“和陈小佳只是朋友关系,公安机关说是陈小佳安排我看赌场不是事实”。随后冯又通过老乡关系找来了陈帮超、杨光波、马心雨等人给赌场看场,每天每人收入一两百元,“大麻成”每天均结算工资。整个过程中,冯只“获利几千元”。冯还称,在赌场他只是在外面看场子,治安仔出现后他马上通知里面的人,但他“没进过赌场”,也“没参与过赌博”。

  对被控打砸废品站车辆,冯称当时是“叶成龙叫我去打架”,其他的人“一概不认识”。

  对于被控强迫几家店铺人员到陈小佳、林志成开的洗衣厂洗涤用品,冯称自己只是“在公明认识很多老板”,介绍他们过去洗衣。冯将“大麻成”和店铺老板约到一起,“但具体怎么谈的我不知道”。

  被告人蔡祥木接受有关询问也称,“很多指控都不是事实”,但同时他表示,“在公安机关交待的情况基本属实”。

  对于敲诈一酒吧老板现金人民币18000元一事,蔡承认有,“但不是敲诈”。

  蔡祥木称,和陈小佳只是朋友,2003年夏天认识,但之后一直没有来往。

  采写:本报记者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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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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