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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等领域商业贿赂将被重点打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7:35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5月25日电 (记者 田雨、吴俊) 记者25日从正在广州召开的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人民法院将对发生在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依法予以严惩。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强调,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特别是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
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行为,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商业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受贿犯罪和为获取交易机会向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的犯罪,要依法予以严惩,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

  姜兴长说,最高人民法院已向全国法院发出通知,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及时审判。

  姜兴长指出,要特别注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照刑法的规定,注意区分犯罪与一般违法违纪违规的界限,区分犯罪与正常的商业活动的界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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