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原副书记杨枫涉嫌受贿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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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0:43 安徽市场报 | |||||||||
市场报讯(吴贻伙) 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得证实,由安徽省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牵涉出来的宣城市原市委副书记杨枫(副厅级)涉嫌受贿案,已于今年4月30日由巢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据悉,杨枫案件系省检察院去年直接立案侦查的七起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之一,同时也是我省检察机关今年起诉的第二起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据有关人士介绍,杨枫和宿州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杨哲信是兄弟俩,并且跟王昭耀是“郎舅关系”,2005年4月有关部门决定对王昭耀进行立案调查后,很快就带出了这两兄弟的职务犯罪问题。同年8月24日,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杨枫立案侦查,两天后即对其刑事拘留,同年9月7日依法将其逮捕。今年2月6日,该案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3月23日,省检察院初步审查后依法指定巢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而杨哲信涉嫌受贿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一案,则由宿州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今年5月23日,该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 今年49岁的杨枫在1994年到2005年间,先后担任淮南市气象局局长、省气象局副局长和原宣城地区挂职行署副专员(后改为宣城市)、宣城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检察机关指控称,在这十余年间,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经营活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48人126次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其中包括价值6万余元的物品和26300元的购物卡)、港币2000元、美元3000元和澳元1000元。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