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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苍溪县委书记罗先平受贿43万领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原广元苍溪县县委书记罗先平在5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接受21人及两下级机关的请求,为其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43.3万元。昨日上午,德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罗先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苍溪任职被控受贿55.6万

  罗先平,49岁,大专文化,广元人。1997年1月至2002年11月任广元市苍溪县县委书记,2002年11月至2005年任德阳市中江县县委书记,被捕前为中江县县委书记。去年1月4日,中江县人大常委会罢免了罗先平德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资格;因涉嫌受贿罪,同年2月7日,经德阳市检察院批准,由德阳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公诉机关指控称,1997年1月至2002年11月,罗先平任苍溪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5.6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审认定受贿金额43.3万

  德阳市中院审理查明,1997年月至2002年11月,罗先平接受了陈某等21人和下级两机关明示或暗示请托,为他们直接或间接请托的有关职务晋升、职位调整、解决资金、亲属子女就业和工作调动等提供了支持和帮助,为此,先后非法收受这些个人、单位送给的财物累计人民币43.3万元。

  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10万贷款为贿赂不成立;某县县委办副主任陈某送礼7.7万元中,有2.3万元不宜认定为受贿。最后,法院查证属实的受贿金额为43.3万元,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追缴43.3万元违法所得,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姚曼丽记者苏定伟

  相关链接

  罗先平受贿事实A B C

  A 升官调动

  某县县委办副主任陈某送礼7.7万元,后调任县财政局长、党组书记;收受某区区委书记1万元,为其调整工作;一名副乡长行贿3万元,调回县城工作;某局办公室主任送出2万元拜年费,荣升副局长。在法院查实的21人送礼中,多数人都是为了升官或工作调动,还有的是夫妻共同感谢罗先平在官场上的关照。

  B 协调业务

  某市路桥总公司苍溪公司行贿3万元,酬谢罗先平在土地权属、工程造价等方面提供的帮助;某校校长要求保留其学校牌子,不与他校合并,付给罗先平协调费1万元;某会计事务所、某建筑公司等先后感谢罗先平帮忙协调业务,分别送礼2万元和3万元。

  C 下级送钱

  一下级单位要求拨付办公楼维修经费,钱到账后,感谢罗先平1万元;另一下级单位要求解决行政编制,送礼1.1万元;某区区委、工委要求解决修路资金,两负责人送来1万元。

  除了这些常规的敛财办法外,罗先平还抓准一切机会,只要别人有求于他,都要开口要钱或暗示给钱。

  (短信代码:41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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