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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速公路总公司副处长受贿获刑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4:57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5月29日电 (记者 代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日前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原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工程建设处副处长程中则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万元、美元3.5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程中则在合徐、广祠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向多个公司“打招呼”,为其亲友争取到总价值约900万元的工程,其亲友为此多次送给程中则大量现金。

  法庭审理查明,程中则在合徐、广祠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兼任工程现场办公室领导职务,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其亲友拉工程,后收受亲友“感谢金”和他人及工程建设单位贿赂共计61万元及部分美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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