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福建福清团伙贩枪51支首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03:51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阮友直 通讯员 强振超) 福清一个特大枪支贩卖团伙,从青海购得仿“六四”式手枪51支、子弹743发,后又让手下分批次转卖至厦门、泉州一带,形成“金字塔”形买卖枪支、弹药的犯罪链(该案被省公安厅列为2004年十大要案)。昨日,福州市中院一审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谢某金死刑;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陈某兵死刑。其他11名同伙也分别被判处1至15年有期徒刑。

  2004年5月,由谢某金出资,陈某兵负责联系枪源,从青海西宁市犯罪分子处购买仿“六四”式手枪,并运送到福清批发贩卖,从中非法牟取暴利。其间,厦门的吴某辉从谢、冯处买入手枪及子弹,再将购回的枪弹,加价出售给下家,从中牟利。

  谢某金囤积大量枪支弹药的消息,很快在不法分子的圈子内不胫而走,泉州的林某辉,以及金某、李某文等也纷纷加入了贩枪的行列,这些枪最后都流入社会。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