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商人贩卖手枪20支被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2:31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本报讯 以福清人谢某金、陈某兵等为首的一伙不法商人,购进大量枪支弹药再转卖赚钱。5月30日,福州市中院一审判处谢某金和陈某兵死刑,并各处罚金1000元;判处冯某强无期徒刑;该案其他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4年5月,陈某兵与福清同乡谢某金合伙,由谢某金出资,陈某兵负责联系枪源,再运回福清批发出售。
谢某金叫上堂哥陈某忠与陈某兵一起到青海,以每支1000多元的价格购得仿“六四”式手枪20支及子弹210发,运回福清。他们在验枪后发现其中的11支枪不能正常击发,谢某金便令陈某兵带这些枪到青海换货。陈某忠觉得做这种“生意”风险太大,退出了贩枪队伍。谢又重金聘请老乡冯某强帮忙。同年6月初,陈某兵、冯某强带着10支有故障的手枪重返青海维修,并再次购得手枪15支、子弹105发。 这些枪支运回福清后,谢某金等人便四处寻找买家。厦门的吴某辉闻讯赶来,从他们手里以每支6000元的价格买入3支手枪及15发子弹,然后转手加价出售给下家。吴某辉尝到甜头后,花钱雇来黄某旭做帮手,很快又从谢某金的“批发店”里买了3支手枪和15发子弹,从中牟利。谢某金囤积大量枪支弹药的消息很快在不法分子中传开。泉州的林某辉、金某、李某文等人也纷纷向谢某金购枪并倒卖。 6月17日,陈某兵、冯某强二人怀揣巨款第三次到青海,又购买了手枪16支、子弹428发。20日,当冯某强等人途经福鼎附近的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被福州警方当场抓获,车上所有的枪弹均被缴获。 谢某金归案后,他与金某之间买卖毒品摇头丸的行径也被查出。 (福州晚报 供稿)(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