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公安部要求涉枪案件限期侦破 公布举报电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2:29 新京报

  

公安部要求涉枪案件限期侦破公布举报电话
昨日,几名保安在清理准备销毁的非法枪支、管制刀具。当日,南京警方在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销毁了700余支气枪、猎枪和3000余把管制刀具。新华社发

  本报讯(记者 王姝)昨日,公安部发布《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通告》,自昨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将收缴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扭转一些地区危险物品管控不严、案件事故频发的局面。全国各地都将设立收缴举报电
话(公安部举报电话:010-65254722;各地举报电话:110),群众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即给予奖励。这是公安部昨日通报的消息。

  收缴期内自首可不予处罚

  昨日下午,公安部召开“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为期四月,自即日起30日内为收缴期,涉案人如在该期限内,自首并交出非法物品,可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不予处罚;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将从重处罚。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全国公安机关将严查与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有关的各个环节。对违规行为及安全隐患,涉爆单位如拒不整改,《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将被吊销;各民用枪支弹药配售企业、营业性射击场、狩猎场,所有枪支弹药将逐一核查来源、渠道。

  涉枪案件将限期侦破

  专项行动中,全国将建立涉枪涉爆案件侦破责任制,每一期案件均将限期侦破,重大案件还将限期追逃,公安部将督办一批重大涉枪涉爆案件。所有涉枪涉爆案件,将逐起倒查涉枪涉爆单位、当地公安机关负责人,追究失职领导责任。公安等部门将定期通报情报,如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民警将在第一时间赶到,严厉打击。

  刘金国表示,对于涉枪涉爆案件,凡涉案物品来源没有查清、贩运网络没有打掉、制贩窝点没有端掉、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均不许结案。年底前,全国各地都需建成雷管编号制度、爆炸物品和枪支管理信息系统。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