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副镇长挪用上千万公款赌博被判无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1:12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6月5日电(记者周立民、熊润频) 安徽省淮南市泥河镇用来支付农民拆迁费、青苗费、土地补偿费的1271万元公款,却成了原副镇长谢昭金的“赌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驳回谢昭金的上诉,维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其作出的无期徒刑的判决。 法院审理认定,谢昭金在任淮南市潘集区泥河镇政府征迁办副主任、泥河镇后湖村党支部书记、泥河镇副镇长期间,多次挪用泥河镇的农民拆迁费、青苗费、土地补偿费进行
谢昭金在一审判决后以其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行为没被原审判决认定为由,上诉请求从轻处罚。安徽省高院审理后认为,谢昭金检举的犯罪事实是检察机关自行侦破的,供述参赌人员的相关情况,是对其挪用公款去向所作的供述,不属于检举他人犯罪事实,由此二审驳回了谢昭金的上诉请求。(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