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原处长受贿371万元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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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0:20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6月7日电(记者储国强) 陕西省建设厅村镇处原处长曹仲军因受贿371万元日前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仲军在2000年至2001年,利用职务之便,为西安小康住宅综合建设总公司在开发房地产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假借给中介公司索要中介费,收取小康住宅综合建设总公司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371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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