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三大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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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6:19 中国新闻网 | |||||||||||
北京警方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设立“北京警方经济犯罪侦查处举报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已经开通的二十四小时举报电话(010)83547515。中新社发 任海霞 摄 中新网6月15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打击商业贿赂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负
该负责人还说,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治理商业贿赂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在专项工作中担负的责任重大,需要通过这次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提高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公安机关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打击工作形成声势,取得实效。 这名负责人指出,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工作能否取得实效,是检验专项治理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只有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有效性,促进自查自纠工作和长效机制的建设。 负责人指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是查处案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力度最大、惩罚最严厉、威慑力最强的一项工作。公安机关作为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在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职责任务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要求,在各级中共党委政府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管辖分工认真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力争破获一批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和扰乱地方和行业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为净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