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女巨贪蒋艳萍案主审法官花10万元买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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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0:18 新华网 | |||||||||
资料图片:当年意气风发的唐吉凯(中) 来源:法制周报-e法网 新华网长沙6月16日电 题:一个“优秀”法官“买官”案的警示 新华社记者段羡菊 提到“买官”,人们往往会想到那些没有真本事、只靠使银子往上爬的人,而最近因行贿受贿被一审判刑7年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唐吉凯却让许多人大跌眼镜。
今年42岁的唐吉凯曾被认为是湖南省政法队伍中难得的“学者型”官员,2004年被纪检监察部门采取“双规”措施前正在攻读博士学位。担任长沙中院副院长后,他在全国率先推出解决“执行难”的法院执行机构改革。他曾被委以重任,主审了“三湘女巨贪”湖南省建工集团总公司原副总经理蒋艳萍案。作为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他被组织部门选送到国外留学半年,能够娴熟地使用外语。 就是这样一个被很多人看好的年轻干部,1999年就“跑官买官”了。2002年春节期间,唐吉凯一次就送给当时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0万元,要求在长沙市中院院长更换时予以关照。果然,到了当年年底,这位院长在省高院党组会上要求把唐吉凯作为长沙市中院院长候选人推荐给有关部门。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学历者走上领导岗位,也有不少在职领导干部通过各种方式提高自己的学历、学位,知识型、专业型领导干部随之多了起来。这固然是好事,但越是如此,越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谨防让专业能力掩盖品德问题。专业知识和技能比较容易表露,品德却需要深入细致地考察。唐吉凯正是利用了人们对他专业能力的信任,业务上表现突出,背后却干着行贿受贿的勾当。 中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最近就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发出通知,对“跑官买官”行为敲响了警钟,并在如何推进民主选人等方面提出了系列预防措施。唐吉凯“买官”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有关各方应深思。(完) 相关专题:湖南最大女贪官蒋艳萍受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