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建议建立高校职务犯罪预防的法律监督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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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高校职务犯罪是高校教育腐败现象中最为突出的表现,其负面效应远远超出腐败本身对社会造成的直接损害。本文通过解析高校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力图探索建立预防高校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机制。 特点:案发部位集中、作案次数多
当前,发生在高校的职务犯罪同其他领域相似,犯罪主体日趋隐蔽化和智能化,犯罪日趋团伙化、群体化。另外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案发部位相对集中、作案次数增多。 高校职务犯罪发生的主要环节主要集中在招生、基建、财务、教学设备和物资采购、成教等部门。在招生环节,一些高校负责招生的人员不仅利用招生之机谋取钱财,甚至利用招生办证、文凭管理之便谋取暴利;在采购环节,由于高校教学和科研所需的设备、教材及其他物资的数量巨大,而采购权通常控制在少数负责人手里,因此高校的党政干部成为高校腐败乃至职务犯罪的“主力军”;在基建环节,随着高校基本建设的投入越来越大,一些高校主管基建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者和有关人员,通过暗箱操作大发横财。另据调查,发生在高校的职务犯罪案件从实施到案发多数会持续三四年,有的甚至更长;此类案件的作案次数也相应较多,多则几十次;其涉案金额巨大,往往给检察机关侦破此类犯罪案件增加难度。 原因:心理失衡、管理落后、监督缺失 校园已非世外桃源。随着社会各阶层的收入分配差距的加大,部分高校工作人员心理失去平衡,于是以权谋私,大肆收受“好处费”、“劳务费”、“感谢费”,最终走上职务犯罪的不归路。 当前,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现存的高校管理体制相对落后,结构性矛盾多、漏洞多,诱发腐败的机会多。例如,“校长负责制”自主权过大,缺乏有效监督。同样的问题还出现在教育行政部门,由于管理学校的数量多、类型复杂,加上本身繁重的事务性工作,造成工作流程简单,还停留在过去的听汇报管理模式上,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有效控制和解决。在有的大专院校,教学、科研、实业发展“一条龙”,成为相对独立的小社会,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力度相对薄弱,于是造成监督上的真空。 更为严峻的现实还表现在高校的财务管理上。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高校办学经费来源已从过去的单一财政拨款转化为多渠道、多方位的筹资,而有些高校并没有随之建立起健全有效的财务管理与监督机制,造成财务审计把关不严,审批、复核、报销制度和财务检查、审计监督流于形式。同时,高校在管理体制上赋予了行政主要领导过多的决策权与处置权,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另外,学校加大基建投入,基建部门掌握大量资金,而在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上却没有严格规范的制度,从而使一些负责人可以利用职务之便大肆索贿受贿。 对策:建立可行的法律监督机制 西方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一个良好的立法者关心预防犯罪甚于惩治犯罪。”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是基础,监督是关键,惩治是保证。现实告诉人们,高校腐败的背后,实质是权力腐败,哪里有不受监督的权力,哪里就有多发的腐败。因此,减少高校职务犯罪,监督预防是关键和根本,建立一个可行的法律监督机制更是当务之急。 职务犯罪行为是对国家行政权力、司法权力的滥用和误用,是最严重的行政或司法违法行为。基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托检察机关建立高校职务犯罪预防的法律监督机制,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首先,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固有属性。对此,宪法和法律都有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责是对法律等规定的实施进行监督。而这种监督是专有的,带有根本的审查和建议纠正的属性。检察机关所有活动的基础与源权力是法律监督,目的是防止不公,其预防性是非常明显的。从工作方式上看,检察机关专设预防部门开展的业务活动是一种事前预防,在参与高校的基建、招标、设备采购等工作环节中,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或给予有效的司法检察建议,目的是防止出现职务犯罪。 其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在很大程度上有建议权性质。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力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主要体现在建议权上。因此通过具有预防属性的检察机关专设预防部门与高校进行定期互访交流,既能帮助高校了解和掌握有关方面法律,进行法制教育,又能帮助高校建立和完善自身的内部监督制度,规范高校资金使用和基建、设备及教材采购等经济活动,从而实现事中同步预防。特别是对基建实施工期长、金额大的项目进行随时随地跟踪监督,可以保障整个项目的安全性。 最后,检察机关反贪、反渎职侵权等部门要开展事后预防,即惩治和纠正高校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 目前,全国很多高校在实践中普遍采用了依托检察机关进行事前防范、事中同步预防、事后惩治纠正的做法,收到良好的效果。可见,依托检察机关建立高校职务犯罪预防的监督机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法律监督机制。 (作者系金陵科技学院职务犯罪预防研究所) 叶晓辉 武冬菊 丁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