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状告父亲包二奶续:父亲沉默3年公开喊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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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9:13 金羊网-新快报 | |||||||||
王静自建的“反二奶网”的首页 王静小时候与父亲的合影 据《齐鲁晚报》报道,近日,网上有一则《女儿两上中纪委状告“包二奶”父亲》的新闻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国内多家媒体也进行了跟踪和转载。昨日,记者找到该事件的男主角———在山东临沂某局供职的“包二奶父亲”王志华。昨日下午两时半,面对记者,王志华终于袒露了自己的心事。这是他三年来首次接受媒体的采访。“要是去年或者前年提到这事,我的眼泪会哗哗地流,但现在不会,流给谁看呢?你看看我的头发,就是这三年白的;你看看这皱纹,就是这三年添的;你看看这胳膊,瘦成了这个样子……生不如死啊!”王志华
1、“包二奶”是子虚乌有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和妻子、孩子闹到今天这个地步,是从您妻子怀疑您“包二奶”开始的吗? 王志华(以下简称王):我认为根本原因在于16年来我前妻和我父母的矛盾,我家在菏泽农村,结婚这么多年来她很少回过我家,即使我80多岁的老父亲有病,也不敢到儿子家来。所谓的“包二奶”只是导火索。 记:这条“导火索”是怎么烧起来的? 王:2003年初,我在老家的表姨夫病了,在当地县医院已被判了“死刑”,我让他把所有资料寄过来,拿给济南一家大医院的一位教授看了看,他说这哪儿能判“死刑”啊,到我们医院来看看吧。于是我就让表姨夫来到济南,他的两个女儿也跟过来伺候他,其中一个就是已经嫁到安徽的李翠莲,她是我的表妹。 记:然后您就帮他们租了房子? 王:他们都是农村的,来了能住到哪儿呢?正好我家楼下有一套我同事的房子,他不在这里住,但房子里养了很多花,他把钥匙给了我,让我经常去帮他浇一浇花,我就跟同事说了这事,让他把这房子借给我。 记:您和李翠莲只是亲戚关系? 王:我还有点文化知识,再说那是我的亲戚,我要受道德伦理的约束。而且我表妹是个有两个孩子的农村妇女,怎么会是“二奶”?“包二奶”的事情是子虚乌有。 记:那您妻子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事的? 王:2003年10月,她从别人那里知道这件事,就开始大吵大闹,还到我单位里去告状,在办公室和公共场所大骂。 记:现在您和李翠莲还联系吗? 王:很长时间不联系了。 2、我和女儿感情很深 记:您和您女儿感情如何? 王:我们父女俩感情很深,她从小就很信任我,一些女孩子的事也跟爸爸说,甚至不跟她妈妈讲。 记:您以前是军人,工作又很忙,平时和女儿接触多吗? 王:我们经常在一起,她上学忙的时候,我每天都去食堂买了菜给她送上楼去,后来不住在一块了,我还经常去学校门口守候着,等她放学了一块去饭店,点上两个菜,爷俩聊会儿天。有一次我过生日,买了四个菜去找女儿,我问她:“你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她说不记得了,我说:“是你爸爸的生日。”然后我就落泪了,女儿也跟着我落泪。 记:您女儿说您打过她,还用刀子捅过她,是真的吗? 王:有一次她来找我,说着说着吵起来,她打了我一拳,我踢了她一脚,她坐在了椅子上,那一脚也就是刚踢着她,应该不重;另一次,是她拿着一个刀片———并不是网上所说的刀子,冲动地想划我一下,我喝了一声:“坐下!”她就没动手,应该是她想划我,而不是我想捅她。 记:您女儿说您拿走家里10万元存折的事呢? 王:我们家总共有14万多点存款吧,杨锡莉拿走了7万多,她在法庭上已经承认了。 记:自从您和妻子分开之后,您在经济上管过女儿吗? 王:并不是像她们说的不负担任何费用,去年女儿考上大学,那时候我和她们矛盾已经很激烈,女儿用命令的口气让我拿钱,我虽然很生气,但仍然主动拿出5200元钱给她当学费,虽然女儿不小了,但我总想着尽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记:您既然认为是女儿冤枉了您,为什么不向她解释清楚呢? 王:自从那次我给女儿5200块钱后,我们就没再交流过,我害怕跟她说话,因为我跟她说的每一句话,回去她跟她母亲一说,发在网上就变成另外一种解释,我就不大敢说话了。后来,女儿给我打电话,也不再喊我爸爸,而是叫我“王志华”。 记:没想过通过别的渠道跟女儿交流一下? 王:我已伤透了心,再说这个事(指“包二奶”)组织上已经调查过,替我澄清了,并把情况反馈给她们,但她们怀疑一切,只相信她们的猜测。 3、三年来"生不如死" 记:这几年您是怎么过来的? 王(声音颤抖,眼泪在眼眶里转了几圈):要是去年或者前年提到这事,我的眼泪会哗哗地流,但现在不会,流给谁看呢?你看看我的头发,就是这三年白的;你看看这皱纹,就是这三年添的;你看看这胳膊,瘦成了这个样子……生不如死啊! 记:曾想到过轻生? 王:有好几次我都不想活了,但死了就更说不清了。 记:您是什么时候来到临沂的? 王:去年年底。 记:换了个环境,心情也许能好点。 王:新的同事也是对我指指点点,想问又不敢问,我也不能主动去说,心里苦闷,和你说会儿话,感觉好受多了。 记:您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王:“我已在联系律师,准备起诉女儿,还要起诉报道这件事的一家媒体。 记:但如果您告女儿胜诉了,是不是会影响到她的学业和生活呢? 王:这也是我一直沉默的原因,我真的不希望这样。 背景回放
女儿两告父亲包“二奶” 2004年,17岁的高中女生王静向中纪委写举报信,举报其父王志华“包二奶”,后又伙同其母两次付北京“告状”。6月18日,王静自主设计“反二奶网”,并称此举为送给父亲“父亲节”的“礼物”。 各方评价
单位 王志华这人口碑挺好的 对王志华的平时为人,周围的同事们评价一致,“待人非常和气,很老实,挺实在”。省国土资源厅某业务处室一位朋友私下里告诉记者,汪华强只是纪检监察处的一名普通干部,级别才是“主任科员”,并非有的媒体说的什么处级干部,自己跟他平时业务上没有太多往来,但对他的印象不错,“个头不高,待人非常和气,是连续好几年的先进工作者,在单位里口碑不错。” 单位领导 包二奶之事根本不存在 对于王静“省××厅包庇我爸爸违法违纪”的说法,该厅一位负责人表示,厅里早已对此事进行了认真调查,结论是王静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王志华并不存在“包二奶”现象。 律师 从法律角度不算包二奶 那么,即使王静说的情况属实,从法律的角度讲,王志华的行为是否能界定为“包二奶”呢? 陈波律师认为,如果王静提供的情况属实,其父亲的行为也只是“婚外恋”,构不成“包二奶”。因为“包二奶”是指有包养行为,提供稳定的生活来源,安排住房之类的。一般是一面维系自己的家庭,一面在外另行与女人同居。而汪芳的父亲只是租了个房子给对方住,是否提供生活来源不得而知。而且,这属于夫妻感情不好而有了外遇,之后,他已提出离婚,并没有两边维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