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向社会广泛征集警魂园设计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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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8:04 公安部网站 | |||||||||
建国以来,福州市公安民警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日夜战斗在打击犯罪和对敌斗争的第一线,涌现出一代代英雄豪杰。据统计,全市公安系统有61名民警因功牺牲,其中32名民警被评为“革命烈士”。他们有的倒在对敌斗争的刀光剑影里,有的殉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有的献身在抢险救灾、护危解困的第一线,用热血生命铸就一座座人民警察的忠诚丰碑和不朽辉煌。
为缅怀公安英烈,激励广大公安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弘扬忠诚、正义、智勇、奉献的职业精神,福州市公安局决定在三山陵园建设警魂园,成为福州市广大人民群众瞻仰、祭奠公安英烈的活动场地,成为弘扬人间正气、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教育基地。 为此,福州市公安局向社会广泛征集警魂园设计方案。欢迎广大专业人士踊跃参与。 一、征集项目 福州市公安局警魂园设计方案 二、参与人员 全国广大热衷参与此项征集活动的具备相关专业水准的设计人士。 三、警魂园所在地点 警魂园建于三山陵园中心景观区“人生广场”的西南侧,属陵园中心区域,其面积约为150平方米。警魂园主要用于安放公安英烈及因公牺牲民警的骨灰,供警察和市民纪念悼念。(三山陵园地址:福州市新店镇益凤村,三山陵园网址:www.fzssly.com) 四、设计要求 ●警魂园的整体造型应寓意公安英烈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光辉形象,成为社会各界人士瞻仰、怀念、追思人民警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教育平台。 ●尽量采用多位一体的设计理念,充分调动人的视觉、听觉,领略公安民警用生命和鲜血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风采。 ●园内应铭刻牺牲者的英名。 五、设计理念 独特性原则——可借鉴国内一些优秀作品创作思路,应充分体现榕城警察的风采,具有一定的地域特色。 艺术性原则——作品的设计应具有人文内涵和较强的艺术审美价值 功能性原则——作品的整个设计思路应紧扣“警魂园”所应具备的社会功能,反映警察职能、纪律、品质等相关属性的象征意义,具备警察文化功能、人文纪念功能、教育功能、景观艺术功能,充分体现人民警察忠诚、正义、智勇、奉献的职业精神。 六、投稿要求 设计方案一律先提交警魂园设计平面图、立体效果图(其中立体效果图为素描或速写或模型照或电脑效果图,画面以15-20cm为宜,应有3个以上角度效果)。并提供设计创意、作品主题、制作方法等有关作品的设计说明。 七、投稿方式 要求在邮件中注明投稿人的名称、专业职衔及联系方式。如果参选人为单位(或群体),请注明单位和每名设计成员的姓名(名称)和地址以及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如设计作品被评选入围,我们将致函通知作者(未通过评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设计方案可通过邮寄和电子邮箱两种方式送交。(联系地址见征集方案最后,请在信封左上角或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福州警魂园征集图样) 八、征集时间 从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06年8月30日止。(邮寄以当地邮局当天寄出的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收到日期为准) 九、奖励办法 征集作品设“入围作品奖”与“当选作品奖”奖项,“入围作品奖”五名,每名奖金500元人民币;“当选作品奖”一名(从“入围作品奖”选出),奖金5000元人民币。 十、知识产权: 设计方案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因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稿者承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凡入围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福州市公安局所有,作者保留署名权。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福州市公安局人事处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02616 e-mail:jinghunyuan@sina.com 详情可查阅福州市公安局网站:www.fzga.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