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黄陵副县长张清泉因隐瞒矿难被开除党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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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9:53 新华网 | |||||||||
新华网延安6月23日电 (记者刘书云)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陕西省黄陵县“9·15”特大瓦斯爆炸瞒报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精神和有关规定,中共延安市委日前作出决定,给予黄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清泉开除党籍处分,建议撤销其副县长职务,由延安市纪检委、组织部履行相关程序。 2005年9月15日,延安市所辖的黄陵县店头镇七丰村沟西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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