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年龄趋小 暴力程度不断加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14:2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上海六月二十三日电 (高远)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是中国社会当前面临的严峻社会问题,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今日在此间指出,深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和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问题,逐步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工作机制,不断发展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在今天开幕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与少年审判组织机构理论研讨会上,法律界和
学术界专家济济一堂,就中国少年司法制度改革发表真知灼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华介绍了“上海未成年人犯罪状况和少年审判工作研究”课题的有关内容。

  当前,中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绝对人数占全部刑事犯罪人数约一成。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全国法院平均每年判处未成年罪犯都在七万名左右,其增长率约为百分之十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趋小、暴力程度不断加剧。

  从上海的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总体也呈现增长趋势。今日发布的“上海未成年人犯罪状况和少年审判工作研究”课题显示,上海未成年犯人数,以及上海未成年犯人数占全部刑事犯罪人数的比例都表现了不同程度的增加;百分之九十三的未成年犯常犯盗窃、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奸、故意伤害五大类犯罪。同时,近年来,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现状也令人关注,二○○四年,上海判处外来未成年犯占当年判处的未成年犯总人数一半以上。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表示,多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已建立了二千四百多个专门审判未成年人案件的少年法庭,培养了一支专业法官队伍,形成了一套反映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规律的特色工作制度,探索了一条法理与情理交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审判之路。

  她说,上海是中国少年法庭的诞生地,上海法院的少年法庭多年来一直坚持改革探索,对建立和完善中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悉,一九八四年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少年法庭,一九九九年上海集中四个少年法庭实行指定管辖,上海对少年审判组织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创新之举。近年来,上海更是将社区青少年纳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建立了青少年事务专业社工机制,并形成了未成年被告人司法保护一条龙和未成年犯罪人社会帮教一条龙的配套系统,极大丰富了少年司法制度的内容。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