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临高国库150多万元资金被各级官员私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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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0:58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6月26日电 (记者卜云彤) 海南省临高县最近挖出一个侵吞国库资金150多万元的特殊贪污团伙,这个团伙在两年多时间里作案50起,14个部门的20多名局、股干部涉案。 此案的特殊之处不仅在于其牵连部门之广,作案次数之多,更在于每次作案都有“合法”手续,致使国库资金成了“不设防地带”。
国库大门是如何被“撬”开的? 符嘉杰是人民银行临高县支行国库股的办事员。这么一个普通办事员,竟成为“撬”开国库大门的罪恶“杠杆”。 2002年4月,熟悉国库资金拨付流程的符嘉杰与临高县财政局会计员桂峰合谋,开始把黑手伸向国库。 在机关核心岗位混迹多年,两人深知各单位“接待费”“领导差旅费”“会议费”里的猫腻,决定利用这些名目大捞一把。因单位拨款取现需单位一把手签字才能生效,符嘉杰和桂峰便想方设法物色这样的一把手。几经“运作”,两人终于通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股副股长陈亚良“沟通”了局长陈安荣。 于是,一切按“计划”进行:由桂峰私自填写或打印预算拨款凭证,再由符嘉杰利用掌管单位拨款审核印鉴的便利条件,在预算拨款凭证上盖章,将国库资金从县财政局国库账户转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账户。然后由陈亚良用虚开的发票交陈安荣审批“报销”。一切“合法手续”完成,即取出现金私分。 自2003年9月8日至2004年8月5日,符嘉杰、桂峰、陈亚良通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账户窃取国库资金22笔64.8万元。其中除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留下2万元外,陈安荣分得4万元,其余由3人私分。 据陈安荣交代,陈亚良是以人民银行有一些经费要通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取现返还为名,请求他同意这个“操作”的。陈亚良告诉他,给他的4万元是人民银行的“感谢费”。 符嘉杰等人开始“推广”通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操作”的“经验”,陆续“拿下”了县市政管理局、县团委、县教育与科技局、县第二中学、茂名市建筑总公司海南分公司、县市政管理站等14个单位。 一些政府机关的一把手参与了分赃,其中临高县市政管理局局长邓善红一人就分得赃款28.25万元。有了机关一把手的“配合”,国库成了符嘉杰和桂峰之流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滚滚财源。 蠹虫们为何能为所欲为? 符嘉杰、桂峰团伙明火执仗的犯罪居然畅行无阻,并非他们“智”高于人,而在于有其“环境”。 临高县许多机关财务管理、报销制度严重混乱,大量的非正常拨款无人过问,国库资金的制度防线形同虚设。案发后,有关部门对2002年以来的拨款进行调查核实,统计表上的118笔拨款,竟有70笔属非正常拨款。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前后两任局长陈安荣、谢壹新为符嘉杰、桂峰违法犯罪大开绿灯,还有其他10多名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在陈亚良提供的假发票上签名,而不去追究款项的来去方向。县市政管理局也有陈青于、吕家雄等14人按局长邓善红的要求,为符嘉杰等人开具假发票;邓善红还以“做账的需要”为由,要求干部、职工签名“领取”“节日加班费”“端午节补助”等,有一次签名竟达61人,而这些钱却进了犯罪者的腰包。 汽车修理厂和加油站的经营者、市政管理局施工单位、个体零售户也纷纷提供假发票,为腐败分子销赃。 团县委书记陈俊肖私自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临高县委员会”的名义在农业银行临高县支行开设账户,使国库资金18万元非正常划转入该账户。事后陈俊肖将3.5万元据为己有。 临高县各机关一把手之所以和符嘉杰、桂峰沆瀣一气,其原因五花八门,但都不外乎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 陈俊肖想去乡镇当党委书记,需要“活动经费”。和舍镇财政所所长听说拨入款项所里可以留用一部分,就同意了。县第二中学校长黄德高接受符嘉杰2000元后,对符嘉杰从学校账号取走1万元的事就不闻不问了。县财政局的刘孙红发现教育与科技局的非正常拨款后,符嘉杰赶快送给刘5000元,刘也就不再追查。 就这样,多次揭穿、制止符嘉杰等人犯罪行为的机会,白白失去了。 谁来监督一把手? 最近,临高县贪污侵吞国库资金的团伙受到了法律制裁。符嘉杰、桂峰、邓善红、陈亚良、陈安荣、陈俊肖等6人分别被判刑。纵容犯罪、自身就索贿受贿达140多万元的县委书记吴光华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案件虽然宣判了,却留给人们许多思考。 临高的政风为何如此之差? 一段时间以来,临高县形成了一个“食物链”:处于“食物链”顶端的县委书记吴光华,“吃”部、局、乡镇主要领导;部、局、乡镇主要领导为了升迁提拔,要向吴光华“投资”,达到目标后,要收回“成本”,并有所“获利”,便想方设法“吃”国库资金。 现已查明吴光华插手工程、庇护赌博、卖官鬻爵、索贿受贿、道德败坏,堪称“五毒俱全”。他先后收受索要他人财物144万多元、港币2万元。其中向23名下属干部索贿受贿40多万元;向私营企业主、赌场老板索贿受贿90多万元;还与4名女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 再看看他的下属们:县团委书记陈俊肖为到乡镇当党委书记,送给吴光华4万元;县教育与科技局局长黄日昆为了继续留任,送给吴光华3万元;县土地局局长王学启为了当财政局局长,送给吴光华3万元;县财政局副局长许超雄为了继续留任,送给吴光华1万元;邓善红为了当市政管理局局长,送给吴光华1.5万元。“想当官必须送钱”,一时成了临高县的“规矩”。 因此,谁来监督一把手,自然就成了此案引出的重要问题。 海南师范大学副教授韦经照说,我们不缺制度,国有国法,各个单位财务开支也都有一整套制度,但在有的地方和单位,一把手的话成了凌驾于一切法纪之上的“制度”。如何对一把手进行常规化、制度化的监督,应该成为制度建设的最重要内容。(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