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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国土局原执法大队队长受贿被判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9:13 贵州都市报

  本报讯 贵阳市国土局原执法大队队长段新波因受贿27万元,日前被云岩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底,贵阳市国土局原执法大队队长段新波受命调查开阳县一桩越界开采矿藏案时,被调查的矿主想将此案件交给开阳县办理以减轻处罚,就托人送给段新波10万元现金。之后,段新波很快将案件移交到开阳县国土局办理,而矿主只交了2万元
罚金就平安无事。2005年春节,矿主又为段新波送来2万元现金作为“感谢费”。

  另外,法院还认定,2003年4月,贵阳一家房产开发公司在申请“建设用地批准书”延期时,遭遇段新波的故意刁难,直至这家公司分两次送给段新波15万元后,才顺利拿到审批手续。

  案发后,段新波除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外,还积极为纪检部门查办其他案件提供线索。经有关部门事后调查,段提供的案件线索基本属实。因此,法院一审以受贿罪从轻判处段新波有期徒刑5年。作者:韩耀 廖波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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