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查处报废车10万余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8:4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今年3月以来组织开展了查处和销毁报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截至5月31日,共查处报废车10万余辆,其中约5.9万辆已销毁。 据介绍,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近年来很多报废车都未能报废拆解,不少报废车经过改头换面拼装成新的车辆,重新流入社会,因此造成的事故悲剧屡有发生。报废车被人们称为“马路杀手”和“移动定时炸弹”。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清查追查措施,进一步严格车管所源头管理、加大路面打击力度,今后还将与交通、商务、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依法整治报废车辆,打击非法拼装、交易报废车行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