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人大原副主任陈兆丰涉贿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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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3: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昨天下午,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陈兆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资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资产;犯罪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兆丰自1990年至2002年在担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
一审宣判后,陈兆丰表示和律师见面后,再决定是否上诉。(常青 管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