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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死刑二审案7月1日起全面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3:19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今天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副院长田幸在发布会上宣布,江苏高院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7月1日起,江苏死刑第二审案件全面开庭审理的目标完全可以实现。

  据介绍,以往死刑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是以书面审理为主,是调阅卷宗等“案头工作”。去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2006年下半年所有死刑
第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要求对此类案件,必须组成由审判员、书记员、法警等组成的正规合议庭,到案发当地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对被告人和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有力保障,也是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公开公正,保证死刑判决公正和慎重的一个重要程序,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死刑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江苏高院审判委员会在实施细则中规定,除了极少部分一审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不上诉和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况当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不开庭外,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都应当依法开庭审理。省高院还与省法律援助中心会签相关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或者一审已经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必须为其指定辩护人,提供法律援助。

  记者了解到,死刑二审案件审理方式的这一重大改变,除了让司法审判程序更加公正严谨外,也因为庭前准备工作和其他程序性工作的大量增加,对现有物质装备、审判法庭、法警配置、警用器械等条件的要求大幅提高。省高院和其他相关部门经过努力,已经基本克服这些困难。据透露,省高院已经通过资格审查、书面考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从全省法院范围内遴选出了首批15名优秀法官,这些法官已经经过了半个月的专项培训,加强了死刑第二审案件的审判力量。(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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