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火车站原副站长贪污66万元获刑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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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5:0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徐传发 通讯员 陈晶洁 李萍 彭俊) 三峡坝区法院昨日一审判决:汉口火车站原副站长潘莉(女)因贪污66.8万元公款,判刑8年,没收财产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4月至2002年12月,潘在担任汉口火车站客运车间主任期间,将该车间开办休闲厅等收取的45万元服务费,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2002年12月,潘调离客运车间时,伙同他人将客运车间的明细账目全部销毁。次年7月,潘再次担任客运车间主任后,又贪污了15.8万元公款。2004年4月,潘担任汉口火车站副站长。她以需要招待费为由,伸手向新任客运车间主任徐某索要了6万元公款。 经查,潘莉将35万元赃款给了父母,其余的供自己挥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