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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法政治部原副主任受贿57万被判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9:5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长沙6月29号消息(记者邓文辉 通讯员刘义辉) 由娄底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省高级法院政治部原副主任李晓华,因受贿57万元日前被涟源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追缴赃款45万元没收上缴国库。目前,李晓华已向娄底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现年42岁的被告人李晓华,是一位在读博士生。一审查明:1999年底至2003年12月,李晓华在担任省高级法院政治部组织处处长及政治部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
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7万元,且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在原湖南省植物油公司财务部主任胡某挪用公款案件的审判、减刑、假释过程中给长沙市中级法院相关法官打招呼,得以对胡某予以关照。李先后六次收受委托人湖南鸿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鄢某(另案处理)及法人代表候某(另案处理)送给的贿赂款25万元。2000年3月至6月,李晓华采用向各案件主审法官打招呼的手段,为鄢某名下的几个公司或集团谋取利益,先后五次收受鄢某指派人员候某所送的人民币12万元;李晓华还先后三次收受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某(女)所送8万元,收受另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某所送12万元,为他们所代理的案件向相关法官打招呼。因害怕查处,2004年9月,李晓华退给欧阳某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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