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3年多以来对近300万人提起公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9: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 杨维汉) 2003年1月至2006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746757人、提起公诉2953418人,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 记者从29日在京召开的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了解到,近年来,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了批捕、起诉工作,在办案中,严把事实关、证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说,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加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大了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 三年来,在抓好日常法律监督工作的同时,检察机关还立足检察职能,在全国范围内相继开展了一系列专项工作: --贯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护,开展了集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和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侦查监督专项工作。 --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了经济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以及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 --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 --为了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连续开展了清理来信来访积案和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涉检信访问题等专项工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