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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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21:3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 (记者 杨维汉) 一组数字显示:3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既重视追究遗罪漏犯,又注意防止冤及无辜,决定追加逮捕37981人,追加起诉22593人,不批准逮捕246812人,不起诉85159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此间举行的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上提出,“检察机关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努力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显示,全国检察机关3年中针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和滥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等问题,通过监督促使侦查机关立案68513件、撤案9863件。加强刑事抗诉工作,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9929件。对刑事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侵犯诉讼参与人和被监管人诉讼权利,以及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93644件次。 贾春旺说,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不但要加强对刑事诉讼的监督,还要进一步改变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相对薄弱的状况,明确监督重点,完善监督程序,强化监督手段,着力抓好抗诉工作,继续推行运用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关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据了解,检察机关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3年来共依法提出抗诉43091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裁判1809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224件,法院采纳7117件。(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