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沈阳国企老总贪污1400余万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15:38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7月3日电(记者范春生) 沈阳华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沈阳市八建房屋开发公司经理刘阳,在任职期间大肆占有房产、商品房销售款共计1400多万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认定刘阳犯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今年42岁的刘阳,在1994年至2004年任沈阳华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沈阳市八建房屋开发公司经理。在这期间沈阳市歧山路小区开工建设,沈阳华威建筑(集团)有
限公司、沈阳市八建房屋开发公司承揽这个项目。

  1998年至2000年,刘阳采取隐匿房产、编造虚假亏损结算报告、制作虚假承包协议等手段,将公司开发的歧山小区的19套

商品房、一套门市房、两个车库以及商品房销售款800多万元据为已有,共计价值1400多万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阳作为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构成贪污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本应处以极刑,但鉴于侦查机关已扣押其贪污犯罪所得的全部房产及部分赃款、赃物,其余赃款大部分被其投入由其个人承包的苗圃项目中,且该项目的所有权争议及赔偿问题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有追缴返还的可能性。故对刘阳可判处死刑,不必立即执行。(完)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