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变异需用铁腕治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8:58 法制日报 | |||||||||
6月27日视点版刊发的《医药代表转入地下变换行贿手段》,读后颇令人不安。我认为,针对各类显性的商业贿赂行为正在隐性变异的现状,必须严格监管、铁腕治医。 要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思想作风整顿,加大卫生和医药行政执法监管力度,落实责任,从源头上封死医托、药托的出路和退路;从司法制度上设置医疗行业商业贿赂的高压线,对药品回收和介绍病人从中牟利的人员,构成犯罪的要严打重罚,对患者生命和健康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