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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最大专利侵权案判决 郑州拓普获赔298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5:4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旭兵 马正国) 从2001年发现第一台侵权仿造的钢轧机,到2006年6月底接到法院的判决书,曾经执着于科技创新而又被专利侵权所烦扰的郑红专夫妇脸上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日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郑州拓普轧制技术有限公司遭受专利侵权赔偿案做出宣判:判决被告郑州天宏泰隆冶金机械技术有限公司、胡玉秀、北京泰隆自动化设备有限公
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判决已从侵权中获得高额利润的北京泰隆公司赔偿郑州拓普公司经济损失2980万元。

  7月4日下午,省

知识产权局和郑州拓普轧制技术有限公司召开情况说明会,介绍了这起国内最大专利侵权赔偿案的有关情况。

  据了解,多年来全球生产轧机的核心技术一直被德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所控制,我国大型钢铁企业进口一台高精度的轧钢机动辄需几十亿元。由郑州拓普公司创办人郑红专、赵林珍夫妇历经多年研究发明的新型XGK系列轧机及其配套工艺技术,经国家技术鉴定为“国内外独创,国际领先,其生产的产品精度与世界上所有同类型产品相比高出一个数量级”。此后,郑州拓普先后在60多个国家和地区取得专利授权17项。

  然而,就在拓普公司继续加大研发之时,越来越严重的群体性专利侵权开始使其不堪重扰。郑州天宏泰隆冶金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泰隆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就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例。

  据赵林珍介绍,郑州天宏泰隆公司法定代表人胡玉秀原为郑州拓普主管技术部和设备生产的副总经理,2001年底,就在拓普公司要签订保密协议的前夜,胡不辞而别,离开拓普后很快成立了郑州天宏泰隆公司。随后,胡玉秀利用其掌握的拓普专利技术,与北京泰隆公司共同制造冷轧机大肆对外销售。

  “拓普轧机每台市场售价在6000万到1亿元,侵权企业每销售一台侵权轧机,就会给拓普公司带来3000万左右的经济损失。”据赵林珍估计,从2004年7月郑州拓普向法院提起诉讼至今两年中,侵权企业生产、销售的侵权轧机估计有三四十台之多。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推动社会自主创新的制度保证,专利权被侵犯时能不能得到司法的及时、有效保护,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自主创新热情。”对于这起国内最大的专利侵权赔偿案,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郭民生表示,法院的公正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对于当前正在全社会倡导的自主创新“无疑将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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