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肇事司机致6人死亡54人受伤被判6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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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6: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管国春被带进法庭。庄小龙 摄 本报讯 (记者王俊 通讯员陆丹) 昨天上午12时,经过约2小时的庭审,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3·16”泥头车特大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管国春公开宣判:管国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该起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54人受伤。判决之后,管国春当庭表示“没意见”、“不上诉”。 经检验,该泥头车制动系统不合格,且超速达117%(出事地点限时速30公里,泥头车
出现在白云区法院第一法庭的管国春身着写有“市看守所”字样的短衣短裤,手戴手铐,脚穿拖鞋,满脸憔悴。他今年38岁,来自江苏省滨海县一农村,家中有妻子和两名子女。被害人家属则只来了两三人。 公诉机关指控,管国春忽视交通安全,违章驾车,造成6人死亡、多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人问:“出事之后你怎么想的?”他答道:“事出了,不能跑,救人要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