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起诉出版发行商侵犯著作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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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4:4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 李银河认为北方文艺出版社私自出版《王小波全集》,侵犯了她所享有的著作权,将该出版社及两销售商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北京新华书店首都发行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48万。近日,二中院受理了此案。 李银河诉称,自己的丈夫,著名作家王小波生前创作完成了大量文学作品,王小波去世后,其作品的著作权相关权益应由她享有。李银河称,今年4月,北方文艺出版社未经她的
昨天,北方文艺出版社的梁社长在电话中说,出版社尚未接到法院诉状,他们确实出版了《王小波全集》一书,但目前联系不上负责具体出版该书的另一位社长,他本人对此事并不清楚。 律师说法 李银河享有亡夫著作权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朱勇辉律师说,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赠人保护,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李银河与王小波没有孩子,王小波的著作权等应归李银河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