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黄静案彻底改变的父母们:艰难维权一路坎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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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9:21 南方新闻网 | |||||||||
黄静的父母手捧女儿遗像走出法院,表示对法院的宣判结果难以接受 法庭上被告姜俊武很平静地听法官宣判 南方都市报 方谦华 摄 姜俊武的父亲姜金有因为黄静案也苍老了很多 两个家庭的“申冤”路——被黄静案彻底改变的父亲母亲们 法官范建阳宣布起立,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刑厅里的30多人一起站起来,聆听等待了三年半的黄静案判决结果。 2003年2月24日早晨7点多,一个建筑工腰里缠着绳子,从楼顶翻进湘潭临丰小学宿舍
门被推开的一瞬间,仿佛高位蓄水的水库抽开了泄洪闸门,直到三年后的今天,激流中的当事人仍然无法平静下来。 黄淑华 从艰难申冤到助人维权 “丁零……丁零……丁零……”黄淑华的手机固执地响着,她不得不中断谈话:“喂……对,我是黄老师……你的女儿死了,警察不立案?……你如果要重新做一份法医鉴定,一定要保护好尸体……” 半个多小时后,黄淑华放下电话,然后往“同是天涯沦落人,沉冤待雪”名单里添了一个名字,名单是全国与她有类似经历,通过各种途径向她咨询的人。 三年前,黄淑华也打过无数个内容类似的电话,不过都是她向别人寻求帮助。她的女儿——21岁的教师黄静在一个冬天的早晨被发现裸体死在学校宿舍的床上,被子平整盖在身体上,地上有7团卫生纸,在两腿腘窝处留下了明显的青紫伤痕。 案发地所在的平政路派出所警察和雨湖区公安分局法医勘察后,作出“死者身上无致命伤,排除他杀”的结论。 黄淑华——这个在湘潭郊区中学教了三十年政治课的退休教师,对法律程序和刑事犯罪几乎一无所知,但她坚信,警方认定的结论不是女儿真正的死亡原因。 她希望找出“真相”。在意外地获得来自互联网的帮助后,案情也急转直下,此案唯一的嫌疑人——黄静生前男友姜俊武在案发99天后被捕。 事实上,从案发起,至少有十个部门参与了黄静案调查,从最初勘察现场的平政路派出所,到雨湖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政法委,到湘潭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政法委,再到湖南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公安部。而据没有得到证实的消息,全国最高法院也参与了判决书的拟订。 “案子每前进一步,我就振作一次。”黄淑华说,“每前进一步都很难……很难……很难。” 在黄淑华看来,能把状告到北京,能有中央领导对案情作出批示,已经是不小的“成功”,然而最终,她还是得到了一个三年前就被平政路派出所认定的结果——姜俊武无罪。 “很难很难”的申冤路 “一开始,没有人理睬我。”黄淑华的申冤路以不知所措开始: 她说看见了黄静尸体上有很多外伤,湘潭警方回答,那些是尸斑;黄淑华说女儿身体健康,警方随后找到了证人证明黄静有病史;黄淑华试图证明黄静准备和姜俊武分手,但这又成了一个难以证明的命题,姜俊武的父母拿出了两人在海南旅游拍下的照片,还提供了截然相反的描述;甚至当她请法医专家得出与警方相反的死亡结论,仍然被政法委逼促尽快火化尸体…… 但黄淑华一直坚持,女儿是被害死的。她的证据是她的亲眼所见和对女儿的了解。 面对黄淑华的称述和湘潭警方的调查结论,难以计数的网民很快作出判断,他们要求重新调查并几乎一边倒地“宣判”姜俊武有罪。 得到网络声援的黄淑华并不轻松。她的申冤路上有那么多“很难、很难”等着她。 2003年6月,湖南省公安厅做完第二次法医鉴定不久,雨湖区政法委通知黄淑华开会。“开会处理黄静遗体的问题,他们说经过法医鉴定,黄静是自然死亡,遗体必须赶快火化……如果不火化的话,影响湘潭市的安定团结,就要追究我的法律责任。” 那时,在互联网上关于黄静的死因正如火如荼地讨论着,几乎所有网民都支持黄淑华再做一次尸体鉴定,找出黄静的“真正”死因。 要重新做鉴定就必须保存好尸体。 “我在会上说,如果要火化黄静,就先火化黄静的母亲,我通知很多媒体来,来拍这个历史镜头。” 或许是迫于这样的压力,强行火化没有被执行,黄静的遗体得以继续保存。 2003年8月1日,中山大学副校长,法医鉴定中心主任陈玉川带队的专家组到湘潭做第四次鉴定,得到时任湘潭市公安局局长杨建杰的口头同意。8月2日,尸检进行的却很不顺利。殡仪馆以没有接到公安局通知为由,拒绝尸检。 在与殡仪馆工作人员的争论声中,黄淑华第一次下跪。最后杨建杰再次打电话,律师李健强写下证明材料后,殡仪馆终于同意尸检。 尸检刚刚开始,几名殡仪馆工作人员又把在尸体解剖室的专家们赶了出去。黄淑华再次跪下,抱着关门的人的腿哭泣:“不让中大的专家把鉴定做完,我这条老命就拼在你这里了。” “你看有多辛苦,多可怜……”黄静的父亲——黄国华回忆,黄淑华跪了一个小时,殡仪馆才同意继续尸检。 这种经历还有很多。现在,黄淑华能把该案里她认为的疑点连续说4个小时,但这些疑点没有人向她解释,她的耐心被愤怒一点点吞噬。 2004年春季,经过半年多的“申冤”,黄淑华来到北京上访。在公安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国务院,全国人大……黄淑华见到了不少和她经历相似的人。 “其他人知道我是黄静的母亲,纷纷把他们的材料给我,让我见到记者也拿拿他们的材料。黄静没有遇害的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么多受冤枉的,我和他们比已经很幸运,能得到那么多关注和帮助。有向我咨询的,我都尽量帮助他们。至少我了解了法律程序该怎么走,还认识不少专家、律师、记者,我的人际资源是一笔宝贵财富。” 一年多后,黄淑华帮助过的申冤者名单里有了19个人。 “我为什么帮助他们” “你怎么看福建屏南县农民起诉化学公司环境污染案,定州拆迁事件,广东梅州矿难,还有……”黄淑华面前摊开着一份湖南发行量最大的报纸,现在的她与三年前的普通退休教师判若两人,“对社会上的大事很留心,自己作判断。” 2004年7月,黄淑华自费坐火车从湘潭来到南昌。南昌之行,是黄淑华第一次到外地帮助他人。 两个月前,人民大学女学生周燕芬在南昌实习期间被发现缢死于出租屋内,现场没有遗书。虽然周燕芬父母数次要求,但当地警方一直不予立案,并在首次尸检后将案件定性为自杀。周家则坚持认为,女儿没理由自杀,她的男朋友有重大嫌疑。江西当地媒体对周燕芬与黄静案比照,列出多处相似点,故将此案称作“南昌黄静案”。 周燕芬父亲周玉辉把黄淑华请到南昌见面,“黄老师办黄静案有经验,我们想请她帮我们。一起呆了两天,黄老师介绍了她是怎么做的。”两年后,黄静案宣判前夕,周燕芬案件还是毫无进展,周玉辉声音低沉:“我没黄老师那么有耐性,没那么有决心。” 黄淑华当时告诉媒体,她江西行的目的是:“提升‘公众能见度’,使人们更加觉醒自己权利。” 在会见周燕芬父母前,黄淑华已经帮助过江西上高李俊案的家属,帮助过“山东黄静董春春案”的家属,还接到过大连李丽家属求助的电话,收到了青岛丁某要求帮助寻找失踪同学的电子邮件。 2004年12月,黄静案开庭前一天,湖南祁东县匡刚的家属给她打电话,坐在从长沙到湘潭的汽车上,黄淑华回答了半个多小时。 “我为什么帮助他们?第一,帮助他们对我也是心灵安慰;第二,家属努力过了,对死者才无怨无悔,无愧于心,我了解这感受;第三,鼓励家属向各部门投诉,也许以后办关联案件能把他们的案子查个水落石出;第四,必须把事实公开,每个人的声音在一起才能汇成巨大的洪流,才有可能推动法制改革,为以后少发生冤案做一点事。” 去年2月,黄淑华收到一份惊喜,全国人大通过新的司法鉴定规定,当事人没有鉴定权的状况有望得到改善。去年7月,黄淑华入选某个“全球妇女奖”候选人,她在发言词中说:“我有一个承诺,是要回报社会;我有一个心愿,是用我的努力来延续对女儿无尽的爱和思念……” 申冤三年无果,黄淑华说作为一个母亲,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 姜金有 在舆论压力下学习“申冤” 与黄淑华一样,姜俊武的父母——姜金有、刘蒲英也在天天学法律,写一封封“情况反映”,每一步程序都去找有关部门交涉,“我们也伸了三年冤。”姜金有说。 2003年6月2日,案发三个月后,姜俊武被湘潭公安局刑事拘留。姜金有在给各部门的控告信中写到:“雨湖公安分局经过三个月的调查取证,确认不够立案条件,而未予立案……网络和媒体报道引起中央领导关注,下达了认真调查的批示。湘潭市公安局在此压力下,要求雨湖公安分局立案……经过两次测谎,30天调查,向检察院报捕,市检察院认为不够批捕条件,但在某种压力下,做出了批捕决定。湘潭市检察院经审查,两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但公安仍未补充新的证据,市检察院于2003年12月2日通知家属放人。” 姜金有回忆,当时一名检察院工作人员给他电话,让准备几个好菜,接儿子回家。姜金有说,当时他和妻子以为可以结案,恢复以往生活了。 但很快,“一名正在湘潭检查工作的省检察院领导批示不准放。 ”“我这原来还有头发,现在全掉完了。儿子被抓后我面临四面楚歌:操心儿子还要担心爱人想不开,要面对舆论的压力,还得帮助儿子克服法律的不公。” 雨湖区法院第一次通知开庭时间为2004年1月7日,之后三个月内4次改动开庭时间,分别改为1月12日,1月14日,1月24日和4月22日,但都没有开庭。“我们多次找法院,法官说没办法,领导比较重视,快了,快了。”姜金有说,直到2004年12月7日,拖了近一年才开庭。 “从开庭到宣判,又拖了一年半,每次去法院都打听不到确切消息,只能在家等。”姜金有给湘潭市,湖南省,国家有关部委,写了数十封控告信,还到湘潭市各有关单位上访,结果让他失望,“只有一次得到答复,还是口头的,是公安局长接待日那次,一位副局长让我回家等,如果案子错了,以后提请国家赔偿。” “以为后半辈子就是搞这个事了” 2004年3月5日,关押了九个月后,姜俊武被取保候审回到了家。“在看守所里,天天盼出去,可那扇铁门就是不开,我坐在那里没有帮助,苦不堪言。” 姜俊武的母亲刘蒲英自案发后就没有上班,“天天在家哭,眼泪没干过。以前吃了上千元的减肥药没效果,儿子被关进去以后立即瘦了十多斤。” 姜金有成了家里唯一有能力“申冤”的人。他开始学习上网,从网上收集信息,姜金有的弟弟也常帮他上网浏览新闻,“每天都在打印材料,打印费就花了一千多元。”姜金有还考虑过建一个网站,“名字就叫‘真相’,但没人维护,而且费钱费精神,还不一定有结果,就没有建成。” 在姜金有整理的材料里,有一封2004年12月10从广东南海邮寄的信件,信的署名是“愤怒到极点的人”,全信只有150多个字,充斥着“代表所有有良知的人诅咒你断子绝孙,你和父母不得好死,出门被车撞死……”的字句。 “当时舆论压力很大,法律不给我们公正就上访一辈子,我以为后半辈子就是搞这个事了。”姜金有说,“不过,渐渐地网上的声音开始平衡,对我们有利的言论也开始出现。” 如何开始新生活 2004年3月5日,姜俊武被取保候审,一年后改为监视居住,有效期六个月,“到期后,监视居住实际上失效了,但每周我还是去法院点名报到。”在家的日子里,姜俊武深居简出,“偶尔和朋友吃夜宵,天天呆在家,很少出去,也没地方去。” 姜家:考虑为姜俊武起个新名字 在家的日子里,姜俊武从单位领75%的工资,每月400多元,原先的副科长职位被同事顶替。“这三年过的稀里糊涂,当了混世魔王。”姜俊武说,“我是无罪的,这一点我很安心。我为黄静的死感到惋惜……现在我想离开,这里有太多的伤心事,别人对我议论纷纷,我就像一个透明人,只好选择逃避。我希望还能过上平静的生活。” 对待黄静与黄静家属的问题上,父子俩有了小小分歧,“很后悔认识黄静,我们家命中注定要倒霉。但起源都是黄淑华,一定要告她名誉侵权。”姜金有说,他已经把起诉书写好了。 姜俊武坐在家中的沙发里,认真想了想:“不后悔认识黄静。如果可以选择,我还会选择认识她,但是有些事情我会做得更好一点,更成熟一些……只是对她的家人——她父母的做法让我非常失望。我也不想告黄静的父母,只想让这个案子赶快过去。” 姜金有透露,在湖南国税系统内正为姜俊武办工作调动,调到湘潭附近的城市,同时还在考虑为姜俊武起一个新名字。 黄淑华:后半辈子就做公益事业了 想要离开的还有黄淑华,“以后不在湘潭、长沙住了,找个安静的地方住。”黄淑华和丈夫目前住在长沙市的一套出租房内,每月只有黄淑华一个人的退休工资,日子很苦,“每天凑合着过,三年来没买过新衣服。” 黄淑华也想开始新的生活,“后半辈子就做公益事业了,我要做妇女维权工作。”她甚至给自己已经联系了一份工作——给她的代理律师吴革打工,接待咨询者。 有时候黄淑华也很迷茫,“下一步做什么,我也不知道了。”困惑稍转即逝,她又变得咄咄逼人:“但是那么多疑点总该给我解释清楚吧?!尸体的伤痕怎么来的?标本怎么被毁坏的?为什么尸体没有保存好?为什么要强迫我们火化尸体?为什么……” 黄静的彩色遗像靠在原告席的桌上,父母黄国华和黄淑华分坐两边,一家三口静静聆听法官范建阳用湘潭方言宣读判决书。姜俊武坐在被告席上,身后5米处坐着他的母亲,他们被一条自由或有罪的分界线——不锈钢栏杆隔开。40分钟后,法官宣布姜俊武无罪,他自由了。 案发41个月后,曾被认为“中国网络第一案”的女教师黄静裸死案,昨日终于在湖南 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宣判。 姜俊武须赔付近6万元 判决书长20页,结果却只有几行字:一,被告人姜俊武无罪;二,被告赔付原告黄淑华、黄国华经济损失59399.5元;三,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宣读判决书过程中黄淑华一直面无表情,结束后她抬起黄静遗像,几步走到审判席前大声质问法官,审判长和审判员没有理她,她又转身,尖锐的嗓音在正在被告席上签字的姜俊武前响起:“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我说我对得起良心。”7个小时后,姜俊武坐在家里回忆这一幕,“我反问她,这样做是否对得起黄静。” 法院用一页半的篇幅来陈述认定的事实,给这起影响巨大的案件画上了暂时的句号。法院认定的是:姜俊武与黄静是恋爱关系,2003年2月24日凌晨,姜留宿于黄的宿舍并提出与黄发生性关系时,黄表示要等到结婚再行其事,姜尊重恋人黄的意愿,而采用较特殊的方式进行性活动。其主观上没有强奸的故意,客观上没有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接着,判决书批评了检察院:公诉机关没有综合全案证据认定,而将其行为之一,即被告人姜俊武扳黄静双下肢腘窝这一行为认定为强奸的暴力行为,是事实上和认识上的错误。 被告对死亡承担50%责任 判决书还解释了黄静的死因: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仅有这种行为原因,没有黄潜在的病理改变原因,黄静也不会死亡。可见,姜的行为与黄潜在病理是造成死亡的共同原因。姜应对黄的死亡后果承担50%的民事责任。判决书随后用半页纸的篇幅对民事赔偿部分作出认定,经济损失为11万余元,姜俊武应赔偿一半。 针对争议的焦点——不同结论的死亡鉴定书,法庭最终采信了最后一份,即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理由是“专家组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详细查阅材料,通过先进仪器阅片……根据黄静器脏存在病变的客观事实,结合被告人及被害人的前后行为过程,证明了姜的行为作用及导致黄静死亡的原因,其鉴定结论更科学、全面、客观真实”。 而湘潭市公安局鉴定认为黄静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和冠心病没有事实基础;湖南省公安厅鉴定认为肺梗死导致死亡证据不足,两份被黄静母亲质疑的鉴定都不被采信。南京医科大学书证审查意见和中山大学鉴定虽然排除了上述两份鉴定的结论,但没有作出肯定性结论,而且这两份鉴定没有经司法机关委托不具备程序效力,也一同没被法庭采信。 宣判后,法院办公室主任表示没有安排新闻发布会,法官也不接受采访。于是为什么本案经历超长审理和宣判时间,最高法院是否参与了拟订判决书等问题都没有答案。 两家人均不满判决 昨日宣判把两个仇恨的家庭再一次聚集到一起。上一次黄淑华和姜俊武碰面还是17个月前,雨湖区法院开庭审理黄静案,庭审结束后,黄淑华连续四次冲进法庭,要姜俊武走到走廊上面对媒体。最后,姜俊武在法警的护送下匆匆离开法庭。昨天是两个家庭第二次见面。 尽管判决书认定姜俊武无罪,但他在走出法庭半小时后就“失踪”了,“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姜俊武的父亲姜金有在电话另一头告诉记者,“他心情不好,我们正在劝他。” 心情更糟的是黄淑华和黄国华,在宣判的40分钟里,只在最后,黄淑华才举着女儿的遗像,向法官和姜俊武发出了抗议,不超过5分钟,她就走出了法庭,在法院外她把判决书盖在遗像的左下角,向围拢上来的镜头、话筒和路人好奇的眼神痛陈她的愤怒。这次,她没有哭。17个月前的庭审结束后,她哭成了一个泪人。 湘潭的小雨把挂在法院门口的两条白底黑字的横幅打湿,上面写着“黄静案1233天的等待”、“还天地公正,唤人性良知”。随即,所有的记者跟着黄家到了湘潭市殡仪馆,黄静的尸体还停放在这里,有人再次把两条横幅展开,黄淑华垂头站在那里,任由拍照录影。 在殡仪馆的一件小小会议室,黄淑华和律师召开了发布会,实际上在宣判前一天,他们就起草了一份发言稿,题目是“强奸杀人,何以无罪?——对可能出现的‘无罪判决’的质疑”。24小时后,当“无罪”的判决结果真的拿在手里后,黄淑华对律师说:“我现在心情特别差,说不出话。” 昨日,黄淑华还提供“证据”,“强烈质疑”公安部鉴定专家闵建雄。闵曾参与了黄静案第三份法医鉴定,由他签字的《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法医学鉴定意见书》认定黄静由于“肺梗死”引发死亡。这份鉴定不仅被中大鉴定推倒,在昨日的法庭上,法官也认为“做出的结论证据不足。” “虽然黄静案败诉了,但为中国法治进程留下了宝贵个案,而且将成为测试社会公众对妇女暴力容忍度的试金石。”当黄的律师最后一个发完言后,黄淑华又恢复了斗志,她说着案件中的疑点,但记者越来越少,“我们决不接受这种不公的判决结果,我还要继续努力下去”,她说完这句,会议室里只剩下了四名记者。 姜俊武用委婉得多的语气也表示了对这个判决的不满。“虽然最后的结果是公正的,但认定的过程有些与事实不符。” 姜俊武三年多来过着“无趣,无聊,无可奈何的日子”,现在也没有解脱,“因为我没有扳过黄静的腘窝;我问过黄静是否不舒服,她说没有,但是法院都没有认可这些。” 这几年,他的父亲姜金有写了23个告状材料,十万多字,他的母亲“翻破”了刑事诉讼法,他本人则几乎足不出户,靠上网和看电视剧打发日子,“现在证明我是清白的,但当初没有一个人敢坚持真相,如果有人坚持真相,就不会立案,不会批捕,不会到法院。我只希望以后努力工作,过上平淡的生活。” “当初没有一个人敢坚持真相,如果有人坚持真相,就不会立案,不会批捕,不会到法院。” ——姜俊武 “强烈质疑”公安部鉴定专家。 ——黄淑华 (来源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