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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投原老总罗广生涉嫌四宗罪昨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5:4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实习生黄瑚报道:昨日上午,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称广州国投)下属的广州国际华侨投资公司(以下称广州华投)原经理罗广生因涉嫌挪用公款600万、贪污46万余元、受贿21.5万元以及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

  双规后主动自首

  今年53岁的罗广生是江苏泰兴人,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起担任广州国投华侨投资部副经理,后投资部独立为广州华投公司后,罗广生先后担任该公司副经理、经理职务。去年5月,罗广生被广州市纪委双规,8月底罗广生主动到广州市检察院投案自首。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1992年,广州华投以广州国投的名义,贷款200万给南海一家具公司使用。1994年,罗广生在负责广州华投工作期间,与该公司财务科长张某华(另案处理)合谋,隐瞒和截留该公司从其联营单位支付给广州华投的贷款罚息和延期利息共46万余元,并将该款转到自己私人开办的广州环球新技术发展公司。同年,罗广生还未经批准,擅自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存于广州国投的600万存款,用在自己私人开办的广州环球新技术发展公司,进行营利活动。

  违规放贷屡收红包

  1993年至1994年期间,罗广生经办了广州国投华侨投资部和广州华投贷款给南海市某物资公司的业务。其间,罗广生先后三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赖某某、李某某好处费共6.5万元。

  1994年,罗广生分别代表广州国投、广州华投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和300万元给海口一贸易公司时,也接受了该公司经理张某某10万元的好处费。

  同年,罗广生还违反广州国投的规定,将1700万元贷款给南海一型材厂使用,期间还收受该厂负责人潘某某给的好处费5万元,但该笔贷款至今未能收回,给国有资产造成严重损失。

  庭审直击:放贷是为了公司好?

  在昨日庭审中,罗广生承认了受贿和国有人员失职罪。他同时表示,广州环球新技术发展公司并非他的私人公司,“仅仅是有一部分股份而已”。

  对于检察机关所指控的挪用600万元公款,罗广生则只承认其中的200万元。而对于其贪污46万余元的指控,罗广生则表示这些钱事实上根本没有到账。

  虽然承认违规放贷造成的1700万元的国有资产损失,但罗广生否认他的目的是为自己牟利。他表示,放贷的目的还是“看好那家公司的还款能力,想给单位增加利益”。目前本案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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