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例聚众冲击法院案宣判 两名带头人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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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01:20 信息时报 | |||||||||
两召集人率50人打砸法院被重判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黎开颖) 因为没有争到未入查封清单上的财产,深圳一公司的9大股东组织手下小股东,组成近50人的队伍冲击深圳市龙岗区法院,致使该院开庭中断、法警受伤、秩序混乱。日前,深圳市盐田区法院对这起深圳首宗聚众冲击审判机关案一审宣判,两名带头人分别被判处5年和2年6个月。
未争得铁皮房心生不满 2005年5月25日,被告人柳广某、卢圣某及柳庆某(另案处理)等9人作为9大股东合伙拍得龙岗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的“深圳市龙岗区坑梓华强塑胶五金玩具厂”(下称“华强厂”)及“达昌(香港)塑胶制品厂”。但是,在移交财产过程中,卢圣某、柳广某等人提出,资产评估报告清单及查封财产清单上没有列明的铁皮房等也应属于华强厂的财产,龙岗区人民法院坑梓法庭依法否决了该要求,此事引发9人心中不快。 大小股东50人大闹法院 6月29日,卢圣某、柳广某与柳庆某等人一起商量,由9大股东各自组织其手下的小股东,乘坐统一租赁的车辆,到龙岗区人民法院讨说法,龙岗法院随后告诉他们第二天给答复。不料,次日,卢圣某等人竟组织了近50人来到龙岗区人民法院门前,意图施加压力。 当天10时30分,法院答复称,请求不能满足,因为这与法律规定不符。紧接着,让法院所有工作人员都惊呆的一幕上演了,卢圣某大喊一声,带头强行砸烂法院二楼的玻璃门,人群跟着一直冲入5楼办公区,起哄、谩骂法院工作人员,与劝阻的法警冲撞、打击,致使法院一楼正在开庭的法庭被迫休庭、科室外出执行公务被取消、工作会议被迫中断,3名法警受轻微伤,部分法警的警服钮扣被撕脱。 两积极召集人均被判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圣某、柳广某无视国法,聚众冲击法院,致使该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卢圣某积极召集手下小股东共同前往龙岗法院,直接导致当天聚集在龙岗法院的股东们跟随其一起冲进办公楼,属首要分子;柳广某跟随他人一起冲入办公楼,并同法院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属积极参加者。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两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