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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公审杀害警察疑犯 法庭辩论存四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0:54 生活新报

  杀害好民警杨丽胜

  和志强昨丽江受审

  44岁的傈僳族汉子和志强的父亲坐在丽江中级人民法院1号法庭,旁边是他妻子、女儿和亲属。到昨天为止,他已经整整66天见不到儿子和志强了 。一声法搥响,和志强被押入
审判法庭。父子、母子、姐弟相见,目光相对,一时无语。

  66天前,和志强干了件震惊全国的“大事”:抢劫,杀害好民警杨丽胜。昨天,法院开庭审他,公诉机关除了控他犯抢劫和故意杀人罪外,还有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罪。

  “他们判你死你就只有死了,家里是没办法了。”休庭时,和志强的父亲远远对儿子说。

  囚车内

  和志强双脚不停抖动

  

丽江阴雨绵绵,衬托着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外令人压抑的气氛。

  几天前,和某一家接到了律师的电话通知,他们从老家--玉龙县鲁甸乡出发了,花了40多元车费赶到了丽江城。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几个亲属。

  昨天8时45分,和某一家到达法院。此时,法院前后已经聚集了很多前来旁听的公安民警、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一些群众。在此时,和志强也已经被法警从看守所带到了法庭外。

  坐在囚车内的和志强显得局促不安,戴着手铐的手紧攥着检察院对自己的起诉书,双脚不停地抖动。8时50分,法警将和志强的脚镣打开。就在这时,他的父母、姐姐和其他亲属走到了警车旁。由于已经两个多月没见到儿子,和某下意识的往警车窗上靠。父子隔窗相对,表情十分复杂。短短的几秒钟,短短的对视,都想说话,但终究没开口。

  和某一家在法庭旁听席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他们的左侧,是杨丽胜生前的战友们,左前方是杨丽胜的亲属,正前方则坐满了人大、政协、政法委的代表。除此之外,还有大批媒体的记者坐在后面。和某知道,案件非比寻常,就连此案庭审的审判长,都是由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官晋东亲自担任。

  法庭上

  杨丽胜妻子双目仇视

  压抑的气氛一直持续,开庭前就人满为患的法庭竟然鸦雀无声。

  9时整,审判长敲响法槌:将犯罪嫌疑人押上法庭。镁光灯频闪,法庭一阵骚动。在和志强被押进法庭的瞬间,所有的人都扭头回望。公安民警们表情严峻,不动深色;杨丽胜的家属,包括其有身孕的妻子洪翠芳在内,一个个脸色铁青,双目仇视---就是这个可恶的家伙,夺去了杨丽胜年轻的生命!

  和志强依然面无表情,不管别人怎么看他。走进法庭,他最关心的还是他的家人。爸爸来了 ,妈妈来了,正在上中专的姐姐也来了。他把目光投到了家人所在的位置,两个多月不见,父母都憔悴了,姐姐也沉默了,而自己,身上不但多了件黄马甲,手上还多了“银手镯”。就几秒的时间,他看见了父亲的嘴唇想动,看见了母亲欲言又止。但他们终究没有说话,想说也没机会说。

  从被押上被告席开始,和志强一有机会就往父母坐的方向望。愧疚?无助?后悔?他在想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而他的父亲和某,在面对记者的采访时则显得异常无奈:“我们家本来就困难,我就他一个儿子,女儿还在上学。现在他一出这事,我们家可以说一无所有了!”“人都是人生父母养的,不管怎么说他还是我儿子,我也不想在这种地方看到他,但成事实了,我也没办法。”和某说他汉语说不好,只能跟记者说这些了。和志强的姐姐说:“我在读书,我什么也不知道。”

  检察机关指控三罪

  丽江市中院是6月28日受理此案的,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和志强犯故意伤害、抢劫、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对其提起公诉的。

  公诉人在庭上指控:和志强被抓获后,从其携带的 包内提取藏刀一把、火药管6根(鉴定系黑火药,计重960克)、一包铵锑炸药(重160.9克)、火药引线6根;从其所穿衣物内提取火药引线2根、雷管引线1根;民警杨丽胜因锐器刺穿肝脏导致失血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孙爱松被刺伤左腿,经鉴定为轻伤;和志强抢劫的两台手机,经鉴定价值3160元。公诉人指出,大量的证据表明,根据有关法规,和志强已构成上述三罪。

  休庭时

  父劝儿“被判死就去死”

  昨日的庭审持续了一整天,但进程缓慢。17时15分,当审判长宣布休庭时,连举证的程序都还没完全走完。庭审过程中,和某一家一直全神贯注。和志强不停回头望父母,父母一直眼巴巴地看着儿子。中途的两次休庭,和某都试图往前跟儿子说话,但一直没有机会。当审判长宣布休庭,今日继续开庭时,和志强的父亲终于凑到前边。隔着法警,他用纳西语告诉儿子:“现在没办法了,谁叫你干这种事?家里是没有办法了,我们帮不了你了,他们判你死你就只有去死了。”听到父亲的教训,和志强面色僵硬地回应了一下。在法警的制止下,父子的交流只好作罢。

  手机营业员侮辱我

  举证争论四焦点

  和志强之所以行凶抢劫是因为手机营业员侮辱了他?杨丽胜在追捕和志强的过程中没有亮明警察身份?和志强在刺中杨丽胜之后自己主动丢掉凶器?公安在审讯和志强的过程中有有功嫌疑?

  10组证据,大量的物证,19个人证,虽然让主要的事实没有争议,但和志强一直死死咬定以上这些问题。一整天的庭审,控辩双方的分歧就绕在了这四个焦点问题上。这让庭审还在法庭调查的阶段就被迫休庭。

  昨日17时15分,审判长宣布休庭,今天9时继续开庭。

  所有的疑问是否会在今天解开?休庭后,审判长向记者透露,如果公诉方能提供新的足够的证据,能够认定所有的指控事实,那此案今天有望当庭宣判。

  和志强自承犯罪经过

  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被告和志强自己在庭上陈述了犯罪经过(以下用第一人称):

  5月5号那天,我从家里出来已经不早了。我本来要到另一个地方去过立夏节,包里的藏刀是平时就带着的,炸药等物是想拿去炸鱼,另一把弯刀是准备用来破鱼肚。但没想到中途发现还有到丽江城的客车,我就上车走了。到古城后,我四处逛,还买了一件T恤,还用包衣服的袋子把刀包好。到了 晚上,我就想去买一个便宜的二手手机。

  到通信城后,我就去看手机。营业员就先拿出以台翻盖的波导手机给我看,说要1300元。我发现还有另外一款更好看,于是营业员又拿出来,说要2300。我说太贵了,营业员就说我买不起就别看。这时我觉得她这是侮辱我,我 很生气,就用包着袋子的刀往她脸上戳了一下,然后拿着两部手机就跑。但她们追了出来,还喊“抓小偷”,这时我意识到我犯罪了,就拼命跑。当发现有人追着我后,我就跑进了一个没有灯光的院子里。一个人追了进来,我就躲到了楼梯下,这时那个人不知喊着什么,还用手机的灯光照着找我。我就钻出楼梯跑,下台阶时摔了一跤,刀掉出来我就拿在手上。我就感觉到右肩被抑制手按住了,为了挣脱,我就摔了一下,感觉到他的手越来越沉。我使劲挣脱,刀也甩掉了。这时又又两个人赶来,我把其中一个踢倒。他们把我 按住,我挣脱后又跑,但到门外时发现又有人堵着我。当时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后来就被那些人给抓住了。当时我根本不知道先追我那个人是警察,是被抓到派出所后才知道的。

  公诉人举出十组证据

  为了证明和志强的犯罪事实,公诉人昨日在庭上按类别,举出了十大组证据。其中包括和志强作案当天穿的带血衣服、带血的作案工具等,更引人关注的是,公诉人举出的人证,竟然多达19,涵盖了案发当天的所有当事人及报警的群众。其中还有三个证人出庭作证。

  这十组证据分别是:报警材料,当天共有三人报警,第一个报警的是杨丽胜的妻子洪翠芳;抓获经过,列举了和志强如何落网的证据;公安机关接处警情况;现场勘察笔录和照片,照片现实,案发现场有血泊,周围有大量血迹;检查现场遗物笔录,刀、火药等危险物品就在和的包里和衣兜内,公诉人还当庭出示了带血迹的衣裤;辨认笔录和照片,包括指认现场、凶器辨认、遗物辨认、被抢手机辨认等;勘验鉴定结论,包括杨丽胜抢救经过、法医死亡鉴定等;户籍证明,由于和志强交待的年龄前后不一致,公安机关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确认其出生于1987年6月20日;19个证人证言,孙丽娟等人还出庭作证;第十组证据是和志强落网后先后7次供述和辩解。

  举证之争辩四大焦点

  在公诉人举证过程中,被告人和志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主要围绕四个焦点。

  焦点一,

  举证之争辩四大焦点

  在公诉人举证过程中,被告人和志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主要围绕四个焦点。

  焦点一,和志强在看手机过程中营业员是否对其进行语言上的侮辱?和志强认为,是营业员侮辱了他。他说他看第一部手机时说贵了,营业员就拿出一部假的手机,说只要七八百块,还说他连这种都买不起,还看什么2000多的。而证人刘富珍(被刺伤的营业员)和孙丽娟则认为她们没有说过侮辱和志强的话。刘让何看了两部手机后,和说两部一起买3000,她和孙丽娟就计算了一下,看是否值得卖,算后觉得不划算,就说不卖,没想到和志强就动手了。

  焦点二,和志强行凶工具是自己丢的还是被强行夺下的?和称,他不是捅杨丽胜,是甩右手想挣脱,是否刺伤杨丽胜他不清楚。在杨丽胜松手之后,他手里的刀就丢了,他根本就没有刺后来抓他的人。而公诉方的证人指出,和志强在捅伤杨丽胜之后,还拿着刀,孙爱松就是在夺刀过程中被刺中的。而从杨丽胜的尸检报告看,伤口几乎没什么角度,可以认定是捅进去的。关于和是否丢刀,这一点在和志强落网后的供述中也已经有说明。

  焦点三,杨丽胜是否在抓捕过程中亮明警察身份?和志强在供述笔录中说:“我躲在楼梯下,听见一个人喊‘我是警察,你给我出来’!”但昨天他当庭翻供,称:“当时回音很大,我听不清那人说什么。”和说被抓获后,他不但被抓他的群众打了,到派出所也被打了,做笔录的时候他头晕,只会回答“是”。后边的几次笔录,公安都会说“那个人是不是喊‘我是警察,你给我出来’?”我是被逼着说出来的。

  焦点四,公安机关是否对和志强进行诱供?对和志强是否有刑讯逼供行为?法庭宣布需要新的证据,今天继续开庭,揭开谜底。

  一审有望当庭宣判

  下午休庭后,记者采访了此案的审判长、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三级高级法官官晋东。官院长说,由于证据比较多,所以举证的过程非常长。和志强在庭上质疑的问题引起了合议庭的高度重视。就公安机关是否有逼供、诱供等行为,公诉机关昨天提供的证据还不能足以说明问题不存在。所以只好宣布休庭,希望公诉机关几天能提供新的证据。如果证据充分,事实清楚,不出意外的话,此案今天可以当庭做出一审宣判。

  2006年5月5日21时许,被告人和志强身藏管制刀具、背着黑色旅行背包到古城区民主路百信商场南侧永达通信二分店内,以购买手机为名,乘营业员疏忽之机,持匕首将营业员刘富珍刺伤后,抢劫两台手机后逃走。被抢劫后,营业员刘富珍、孙丽娟及时追赶并大声呼救。此时,正在休息散步着便衣的民警杨丽胜和妻子洪翠芳闻讯立即追赶。当追至百信商场北侧大门后,杨丽胜只身追进大门西侧商场仓库院内,并再院内一楼梯处发现和志强。杨亮明身份后对其实施抓捕,和持刀抗拒并用匕首刺中杨丽胜左上腹部。杨被刺伤后仍紧紧抓住和志强,直到前来协助抓捕的群众孙爱松、何跃东赶到。和志强继续持刀行凶,用匕首刺伤孙爱松左腿,孙、何二人合力将和志强制服并夺下匕首。和志强挣脱二人控制再次脱逃,在逃往大门的途中,遭到前来协助抓捕的古城一中学生和剑辉的拦截和追赶,但和志强逃至北侧大门时,被凌先焰等多名群众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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