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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重原董事局主席总经理:副市长梦碎转向贪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9:01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今年上半年,广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3833件(次),立案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10件118人,其中查处局级领导干部7件7人,处级领导干部15件15人,涉及金额万元以上案件69件。

  处分党员、监察对象91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280.2万元。

  查处的典型案件有: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周孟尝,番禺区原副区长廖昌,花都区原副区长谭东方,市容环境卫生局原副局长梁培长,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综合管理局原局长卓起,广州市东建实业总公司原总经理区志江等涉嫌严重经济违纪违法案件。

  记者 吴秀云 实习生 陈骁鹏 通讯员 穗纪宣

  (南方都市报)

  广重原董事局主席总经理王胜杰:“市长梦”碎 愤而贪污

  我们在国企干活,干了一辈子,那么长时间兢兢业业的,最后也没什么更多的收入,对这个有点不平衡,所以我就想通过一个合法的途径,办公司、持股等方方面面能够得到

  一些利益。

  ——王胜杰

  王胜杰档案

  1949年7月4日出生,东莞市人,研究生学历。1994年10月起任广重集团董事局主席、总经理;2000年5月至案发时任广州机电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经查,1994年至2002年间,王胜杰在任广州重型机械厂厂长和广重集团董事局主席、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市某置业公司董事长陶某等多人所送人民币131万元,违反规定通过入股分红获取私利人民币783万元,以及挪用公款人民币1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

  本月26日,广重企业集团原董事局主席、总经理王胜杰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将在广州中院受审。

  昨天,广州市纪委向媒体通报了王胜杰从一名普通工人提拔到领导岗位后的堕落轨迹。

  一度盯住“副市长”位置

  王胜杰是从一名普通工人一步步走上企业领导岗位的。35岁时,他由一名车间党支部副书记直接提任厂党委副书记。此时的他曾多次主动放弃出国考察的机会,与他同厂的妻子还率先下岗,成为媒体的头条新闻。

  1993年3月,王胜杰担任广州重型机械厂厂长,稳稳坐在“一把手”的位置上。这时,他已经把目标盯在“副市长”的职位了。每每饭桌上有人问他:“王总,什么时候去市里当领导啊?”他就喜形于色,心花怒放,而面对企业面临的困境,只要有人言语触及,他就面露愠色。1994年,某报记者撰写的一篇报道中对广重的开发能力提出了质疑。王胜杰看到后竟然暴跳如雷。

  满心希望到市里担任领导的王胜杰,升官的欲望不断膨胀。当这种“政治抱负”的气泡一旦破灭,他的心理立即就陷入了极其不平衡的状态,从此,他开始在经济上寻求回报了。经查,1994年至2002年间,王胜杰在任广州重型机械厂厂长和广重集团董事局主席、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市某置业公司董事长陶某等多人所送人民币131万元,违反规定通过入股分红获取私利人民币783万元,以及挪用公款人民币1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

  市纪委办案人员在看守所里见到王胜杰时,他依旧是一副不平衡的心态。他说:“我们在国企干活,干了一辈子,那么长时间兢兢业业的,最后也没什么更多的收入,对这个有点不平衡,所以我就想通过一个合法的途径,办公司、持股等方方面面能够得到一些利益。”

  借出公款自己获利

  1996年至1998年间,仕途上的失意和一些别有用心人的“开导”,使王胜杰“幡然醒悟”:何不利用手中的权力公私兼顾。

  1996年,王胜杰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集团职工的1000万元人民币集资款借给了某置业公司董事长陶某购买商铺,同年8月,陶某投桃报李,送给王胜杰答谢费60万元;

  1994年至1996年间,王胜杰为时任广重集团副总经理的李某利用集团闲置资金炒股大开绿灯,1996年12月,他收受李某“炒股奖金”10万元;

  1997年,广重集团出资购买大石镇一工业区土地进行广重分离机械有限公司搬迁改造,王胜杰收受介绍人苏某所送的人民币现金20万元;

  1999年春节至2002年初,王胜杰先后多次收受承接广重集团、广州机电集团下属企业有关工程的番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某所送人民币,共计8.7万元;

  1999年,王胜杰将广重集团一宿舍楼交由岑某等三人承建,事后收受岑某等三人所送的人民币19.8万元。

  以亲戚名义开公司

  1996年,王胜杰代表广重集团与广东某企业集团洽谈合作水泥项目,上级主管部门不同意,他却置若罔闻,一意孤行,擅自将项目合同签了下来。原来,在合作协议签订的背后是有笔交易的。该集团董事长何某建议王胜杰以亲属的名义成立公司经营该水泥公司的水泥和煤等生意,承诺给予优惠作为答谢,并干脆将自己注册成立的公司送给了王胜杰。王胜杰喜上眉梢,受之当然。他决定由自己的妹妹出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998年1月,王胜杰向何某提出借100万元人民币做周转金,何表示有困难,王胜杰便以给水泥公司投资款的名义,从广重集团划拨100万元到何的公司账上,再通过何某移花接木转到自己的这间公司,用于经营活动。

  此后,他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2002年,由于其妹妹公司停业,王胜杰竟将其公司股份转至本人名下。从1999年至2004年底,王胜杰以分红或预支利润的方式,分四次从该公司得到人民币共计783万元的“暴利”。

  一纸白条牵出腐败案

  2004年底,广州市纪委在调查广州广重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称广重集团)财务处原处长周某受贿、贪污案过程中,一张白纸条借据引起了办案同志的警觉,正是这张“白条”,使离开广重集团到广州机电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就任副董事长、总经理5年多的王胜杰无处藏身。2005年6月27日,王胜杰被市纪委实施“双规”调查。

  记者吴秀云实习生陈骁鹏通讯员穗纪宣

  广钢原常务副总经理王成立:“双规”前求神拜佛

  忏悔录

  自己买房子,其实不缺钱,我的家庭收入不低,但酒肉朋友的所谓帮一把的钱,不问出处也敢拿。他们为什么一给再给?不是他们昏了头,而是自己变了质。

  ——王成立

  王成立人物档案

  男,1957年8月出生,汉族,陕西省西安市人,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在读博士研究生),1975年3月参加工作,2003年3月任广钢企业集团常务副总经理,2004年9月至案发时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总经理。

  经查,1996年7月至2004年8月,王成立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先后收受有关人员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币183万多元,美金1.2万元。全部据为己有。今年4月6日,广州中院以涉嫌受贿罪公开审理王成立一案。

  昨天广州市纪委通报了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王成立涉嫌经济犯罪的案情经过。2004年广钢集团多名高管人员涉及经济案件。2005年5月13日,已被“双规”的王成立主动投案,同月27日被逮捕。今年4月6日,王成立涉嫌受贿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

  名买房暗要钱

  王成立在广钢的成长一直很顺利。1986年3月,王成立从广州市冶金研究所调到广钢工作后,自己要求到炉前锻炼。几年下来,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并很快走上领导岗位,职务一变再变,权力也越来越大。

  2000年国庆节期间,王成立在与时任广钢企业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的吴某吃饭时,告诉吴自己在广州金碧花园看中了一套房子,要他找时间一起去“参谋参谋”。在提拔升迁中得到过王帮忙的吴某,对这种“暗示”心领神会并立即付诸行动,先后送给了王成立50万元用于支付金碧花园的房款。后因该房子不符合交楼标准,

开发商将房款退回,王成立将该款项存入银行,据为己有。

  2001年7月,王成立重新在番禺大石镇星河湾购买了一套房子。王故伎重演,先后告知了广钢集团工程建设公司总经理黄某和吴某,接受了黄贿送的6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房款,并接受吴代为支付的房屋

装修款30万元。

  对于金钱,王成立基本是“来者不拒”。王成立除接受黄某的房款贿赂外,他还多次接受黄某以各种名义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6万元、美金1.2万元。1999年5月,王成立甚至在办公室将自己的

银行卡交由吴某存进2万元供其零用。此外,王成立还接受包工头梁某垫支、包工头肖某等贿送各20万元用于炒股。

  王成立交代:“自己买房子,其实不缺钱,我的家庭收入不低,但酒肉朋友的所谓帮一把的钱,不问出处也敢拿。他们为什么一给再给?不是他们昏了头,而是自己变了质。”

  济亲反为亲累

  王成立出生后不久,由于母亲身体不好,把他寄养在同在西安政法医院工作的邻居王家。王家一直对他很好,包括其父母在“反右”和文革期间被批斗时,都一直把他视作亲生儿子一样。王成立对此心存感激,为了报恩,改跟养父姓王。2003年初,当养父的亲生儿子王某高中毕业后到广州投靠他时,王成立对其格外照顾。

  当王某和顾某(工建公司下属科技公司工程师)为承包私人钢铁厂生意,因缺乏注册公司资金找到王成立时,王成立便叫黄某帮忙解决资金问题。黄某给了王某50万元人民币用于注册公司和前期投入,并告知了王成立。后来,顾某曾威胁王说要把此事抖出来。王成立也曾害怕过,忙找黄某帮忙摆平。在黄某的劝慰下,王成立才得以释怀。

  为友“捂盖子”

  王成立为了达到个人的私利,什么原则都可以放弃,最典型的表现就是他与黄某的关系。早在1994年至1995年,王成立任广钢集团设计处副处长时,知道广钢集团科协有一个秘书的空缺,便推荐黄某担任。

  1996年,王调任广钢设计院院长时,曾帮忙把黄的爱人调到设计院工作。2000年,王成立又出面,大力帮忙,使黄某提任了工建公司副总经理。在此期间,王成立与黄某的关系越来越“铁”,多次收受黄贿送的钱物。

  本来,王成立对黄某在自己眼皮底下搞承包,成立私人公司早有耳闻。他却不认真过问,反而认为黄的科技公司利润不错,能赚钱就行,不仅没有及时阻止,也一直没有向集团汇报过。甚至于2004年5月,他还亲自跑到广西梧州找私人钢铁厂老板,为黄某承包该钢铁厂说情,提供技术保证。由于科技公司的承包没有得到及时正确引导,发展到后来便误入歧途。当集团公司要对工建公司进行整改时,王成立仍然执迷不悟,一味“捂盖子”。

  有人说,贪官最大的乐趣是贪财敛财,最大的担心是东窗事发。王成立在赴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总经理前,曾专程到南华寺忏悔,祈求佛祖保佑,幻想自己能够蒙混过关。

  被举报后现原形

  2005年7月至10月间,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接到上级纪委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转来的多封群众来信,反映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承接贵州世纪冶金有限公司高炉厂建设项目中,该集团主要领导有经济违纪问题。经调查核实,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王成立涉嫌经济违纪问题浮出水面。同年4月28日,市纪委监察局对王成立本人实施“双规”调查,由此揭开了王成立受贿案的内幕。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吴秀云实习生陈骁鹏通讯员穗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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