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贪污94万领刑16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00:28 东方今报 | |||||||||
今报新乡讯 7月14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辉县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赵保庆贪污、挪用公款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人赵保庆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保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94万多元、挪用公款30万元,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