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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官超载致3死4伤被判3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02:05 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记者 何丰伦) 驾车超载导致3死4伤的广西天等县法院法官张建飞,近日被广西大新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同时张建飞赔偿4名受害者家庭经济损失45万多元,天等县人民法院对张建飞的42万元欠款负连带赔偿责任。

  张建飞是广西天等县法院进结法庭庭长。2005年10月14日,张建飞超载驾车7人冲出道路左侧,坠下36米深的山沟,造成何某等3人当场死亡,张建飞等4人不同程度受伤。崇左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为张建飞超载驾驶,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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