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中院原副院长涉嫌受贿被起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6:55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7月17日电 (记者 周立民)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建民涉嫌受贿130余万元,池州市检察院日前对其提起公诉。 在王建民被公诉前,阜阳市中院原院长张自民涉嫌职务犯罪已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张自民的前任、阜阳市政协副主席刘家义因涉嫌受贿近百万元日前被检察机关起诉;另一名副院长朱亚及多名庭长、法官也因司法腐败被查处。
王建民曾任阜阳市颍东区法院副院长、院长,阜阳市中院副院长等职。检察机关指控,1993年至2005年6月,王建民利用职务便利,在为涉讼人帮忙、法院干警升迁、办公楼等过程中,受贿钱物132.59万元人民币及少量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