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16小时侦破一起雇凶杀人焚尸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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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1: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兰州7月25日电 (记者张泽远) 兰州一面粉厂物业公司主任雇凶杀人之后焚尸灭迹,警方在出警后16小时即成功破案。 2006年7月7日,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直属中队民警在工作中掌握一条线索,6日晚9时许,有几名男子在七里河深沟桥旧车交易市场附近用头套将一名受伤的男子捂住后匆匆带上车飞速向西驶去,有重大绑架作案嫌疑 。
在兰州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刑警们经过近3个多小时的侦查,发现家住七里河新兰面粉厂的一名男子和另外两名同伙有重大作案嫌疑。在警方的秘密侦察和周密部署下,终将三名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 经审查,三名犯罪嫌疑人中的倪某系七里河新兰面粉厂物业公司主任,司某是倪某的下属,李某与司某是亲属关系。被害人安某是2005年刑满释放人员,在倪某所在物业公司就职,与倪某长期不和,一度扬言让倪某下台自己来干,致使倪某怀恨在心。 7月1日下午,倪某打电话给司某,说安某长期威胁他,能否找人修理一下。2日晚,倪,司、李三人相约来到一啤酒城商议,倪愿拿出2万元作为酬劳,并当场给了李某5000元现金,剩下的钱等事情做成后一并支付。7月6日晚,倪某以表歉意为由约安某一起喝酒,晚10时许,倪见时机成熟,便示意李某和司某以娱乐唱歌为幌子,将安某拉至西固区深沟桥附近,早有准备的李某拿出怀中的斧头,向安下了毒手。为毁尸灭迹,倪又打电话雇佣车辆,经过4个小时的行程,将安某的尸体运往青海乐都县老鸦峡的一个山坡上,浇上汽油将其焚烧。(完) |